青岛出台产权新规定 幼儿园归谁"公私"更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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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童装网】记者4日上午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获悉,小区内配套建设的幼儿园、中学、小学权属判断有了新法规。业内人士分析,新的管理办法对解决中、小学的配套不均以及因权属不明导致的幼儿园资源浪费问题将是一剂“对症良药”。
依据日前出台的《青岛市新建住宅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新建住宅中配套的教育设施不能与整个新建住宅同步交付使用的,将不予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新建小区中配套建设的初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抗震设计规范,提高房屋的抗震等级。
据介绍,这是本市出台的首部关于新建小区教育配套建设的管理办法。记者了解到,新出台的管理办法更多地对幼儿园的产权归属进行了规定。划拨供应的用地上配套建成的幼儿园,由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投资建设,或经批准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建设单位投资建设的配套幼儿园,所在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幼儿园的产权人;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用地,由开发商投资建成的配套幼儿园,开发商将成为幼儿园的产权人。
“这意味着今后新建小区的幼儿园到底该姓‘公’还是姓‘私’有了依据。”青岛广华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于湫说,这意味着开发商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建成后不用再移交所属的教育部门,可以通过自己招商的方式来办园。
“有了管理办法,小区内开办幼儿园的灵活性加大了,因为少了很多不必要的审核程序。”4日下午,小剑桥幼儿园的尹园长说。记者采访了解到,以前本市不少新建小区幼儿园用地不单独划出来,而是与住宅用地一起出让,然后由政府划拨配套费用,由企业代建,这样就形成产权归属难断定的情况。而有些由政府划拨配套费用建成的幼儿园,也存在因不能及时移交给教育主管部门而出现资源浪费现象。新出台的管理办法无疑可以盘活不少闲置的资源。
新闻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本网整理编辑: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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