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童装网] 1995年7月16日,一家名为“亚马逊”的网站在西雅图默默的开始运作。它开创了一种全新的销售方式——网上销售,1997年5月,亚马逊在纳斯达克上市;1998年10月,随着他的英国网站和德国网站开通,亚马逊正式进军欧洲市场;1999年6月,亚马逊顾客数量达到1千万。1999年底亚马逊发送商品的总数已经超过了2100万份。
亚马逊股票在其发行上市的两年半的时间里,股价从上市时的美金1.5美元,暴涨至1999年底的113美元,可以说是一个奇迹。首席执行官杰夫?贝索斯也随之成为《时代周刊》的年度风云人物。
作为B2C的旗帜,亚马逊的出现代表了新经济的一种模式。亚马逊目前客户近2000万,遍布150个国家和地区。亚马逊除了卖书、唱片、影碟、玩具、游行软件等,还增加了手机等新品种。相比去年同期增幅达到86%。在迅速扩大市场的同时,亚马逊的服务也紧紧跟上。不久前密歇根大学商学院做了一项调查,调查显示亚马逊的电子商务服务水平位居网络零售公司第一。亚马逊与众不同的是把自己定位于高科技企业,而非流通企业。总裁贝索斯说,“技术使亚马逊在零售业出人头地。传统的零售业最重要的因素是场所。而对亚马逊来说,最重要的因素是技术。”在亚马逊,雇员最多的不是门市部店员,而是软件工程师。它的应用技术软件经常不断地开发创新,使企图抄袭者难以得逞。
但是,谁都知道亚马逊公司没有赚过一分钱。它的亏损额在增加,2000年1~9月已达到8.6亿美元,几乎比去年同期增加了一倍,2001年1月30日亚马逊宣布将裁员1300人。亚马逊正面临着来自美国最大的连锁超市沃尔玛特的严峻挑战。它首创的“先投资、夺市场、再获利”的网络商务模型,理论上合情合理,而实际上至今玩不转。
一项重大的打击是亚马逊的收费计划受到用户广泛的抨击。亚马逊原准备从2000年7月开始提高服务费——亚马逊拍卖网站以其名下eShop网站登记拍卖商品,如果达到5000件的,卖主必须缴纳39.99美元“寄仓费”,而此前的收费标准是3000件商品,每月只收9.99美元。以加幅计算,其实不算太离谱,因为亚马逊的网上销售向来口碑甚佳,服务周全,而且网站访问量大,产品较易卖出。但无奈用惯了网上免费服务的网民根本不吃这一套,他们指责亚马逊这次提高收费的“决策过程神秘”,不顾卖主的死活,他们转移到另一家著名的拍卖网站eBay。
除此之外,亚马逊过去赖以占据网上市场优势的数项专利也正受到业界攻击,指责它霸占专利对发展网络业并无好处。亚马逊目前拥有两项较为重要的专利:一是“一击即中”,即轻轻一点电脑屏幕上的订货栏,就可将自己的需求传给供货商,二是会员制,即亚马逊的子公司都要担当公司的固定会员,需要为亚马逊收集顾客对各种专业书籍的特殊需求的情报,并上报给亚马逊。网络业人士称,这两项专利实在稀奇,前者技术并不复杂,后者则仅属于佣金制的翻版,在药品行业及汽车分销业都行之多年,现在不过是被亚马逊变成网上版本而已,并称亚马逊这样做限制了竞争对手,不利于网络技术的发展。但如果专利不保,或以后申请专利的难度增大,亚马逊要继续保持网上优势则会难上加难,和其他网络公司又有何分别呢?
案例分析
贝索斯是个实实在上的人,不是高高在上的神,他成功最大的原因是发现了人们最本质最直接的的需求——“想拥有更多的选择,但又更为方便、快捷并且便宜的购物。” “亚马逊”网站作为一种全新的销售方式——网上销售的创始人自从其一成立便备受瞩目,其推行的网上营销曾风靡全球,其上市后的表现也近乎于疯狂,一时间赞美之词扑天盖地而来,“亚马逊”神话也随之升入云端。
虽然亚马逊的规模越来越大,可是亏损与规模也是成正比。从95年开始网上售书以来,亚马逊一直未赢半文。仅是99年一年的损失就高达3.5亿美元。债务高企,资金困境频频出现。
网络产业目前还在一个亟需完善自身技术和系统环境的特定阶段,因此行业整体上目前处于亏损是产业特定的发展阶段所难以避免的。如果仅仅因为互联网技术上、应用上的一些局限而将其视为泡沫是不恰当的。
网络经济是未来的现实,而不是未来的泡沫。网络产业当前的盈利状况是其特定发展阶段的产物,不能作为认定网络产业是泡沫的理由,否则必将贻笑于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