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式分销渠道和间接式分销渠道
按照商品在交易过程中是否经过中介环节来区分,有直接式和间接式分销渠道两种模式。
①直接式。采用产销合一的经营方式,即商品从生产领域转移至消费领域时不经过任何中间商转手的分销渠道。
②间接式。指商品从生产领域转移至消费者或用户手中经过若干中间商的分销渠道。
(二)长度不同的分销渠道
如按其长度来分类,分为若干长度不同的形式,商品从生产领域转移至消费领域或用户的过程中,经过的环节越多,分销渠道就越长,反之,分销渠道就越短。
按工业品和消费品分类
1、消费品分销渠道模式。
(1)生产者------>消费者。生产企业自己派员推销,或者开展邮购、电话购货等以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
(2)生产者------>零售商------>消费者。由生产企业直接向大型零售商店供货,零售商再把商品转卖给消费者。
(3)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这是消费品分销渠道中的传统模式,大多数中、小型企业和零售商都认为它是经济可行的。企业的重点通过一级批发商(称为一级采购供应站),再分配至二级批发商(称为二级采购供应站),然后至三级批发商(称为批发商店或批发部),最后至零售商出售给消费者。
(4)生产者------>代理商------>零售商------>消费者。企业大批量销售产品,通过代理行、经纪人或其他代理商,由他们把产品转卖给零售商,再经零售商出售给消费者。
(5)生产者------>代理商------>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有些企业为了大量推销产品,常需经代理商,然后通过批发商卖给零售商,最后销售给消费者。我国的外贸出口,通常采用第四和第五种渠道模式。
2、工业分销渠道模式
(1)生产者------>工业品用户。在工业品销售中,这种渠道模式占主要地位,特别是生产大型机器设备的企业,大都直接向用户销售产品。
(2)生产者------>工业品经销商------>工业品用户。生产普通机器设备及附属设备的企业,常常利用工业品经销商把产品卖给用户。
(3)生产者------>代理商------>工业品用户。生产工业品而设有自己设置专门销售部门的企业,或企业为了有利于产品销售而多采用这种形式
(4)生产者------>代理商------>工业品经销商------>工业品用户。由于某种原因,不宜由代理商直接卖给用户,而需经经销商这个环节。产品的单位销售量太小,或者需要分散存货,以便迅速向用户交货,经销商的存储服务就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