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将给中国,尤其是中国的企业带来什么?”这恐怕是所有国内企业都在思考的问题。身为2008年奥运会赞助商之一的青岛啤酒,公司总裁金志国也不例外。
但较之大多数人对特定的“2008年”的专注和纠缠,金志国的目光显然放得更远——面对记者,他并不讳言,自己现在 最感兴趣的是“如何将‘奥运营销’延续到‘后奥运时代’”。“奥运会本身具有时效性,奥运精神却具有长效性。奥运比赛可以结束,但是奥运精神却可以长期留下来,支撑我们更高、更快、更强地促进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在金志国看来,奥林匹克精神不仅代表一种体育精神,更是一种价值观的提炼。“它会使我们学会尊重规则、尊重制度,参与竞争、超越自我。而尊重规则与制度,就能够享受竞争、超越自我,就会打造我们的创新力,从而让企业获得更长久的发展。”
言下之意,这才是中国企业最应从奥运商机中收获的——倘若其志在高远的话。意即“企业谋求的是如何借良机树立品牌,而非简单初级的短期利润”。
两种目标,也决定了不同企业的“奥运营销”定位迥异:前者基于对奥运的深度解读和一种“奥运公民”的责任感,其“‘奥运营销’始终伴随着奥运精神传播者的鲜明角色,而非后者的单纯商业意义上的‘营销’”。金志国对记者表示,也正因如此,才使得“‘奥运营销’的机会并非只存在于2008年”。
他解释道,因为企业是将做“奥运精神的最佳传播者”视为奥运营销的目标,由此展开的一系列举动,均是为了让更多的国人认识并理解奥运精神。“因此,即便2008年奥运会结束了,但并不意味着这种精神的传播结束。相反,个中蕴含的巨大人文力量与社会价值,极可能令民众对这一概念热情依旧,在此基础上展开的营销的影响力,也势必不容小觑。”
据其透露,2006年初青岛啤酒内部确定的奥运传播战略中,就将行动规划的截止日期延续到“2009年的‘后奥运时代’”,而不是常规思维中的2008奥运会结束。
实际上,金志国对中国企业“奥运营销”的期待还远不止于此:“北京奥运是中国奥运赞助商与老牌奥运全球赞助商首次在全球注视下同场竞技。如何在这场‘暗战’中展现中国品牌的服务水平和责任,不仅关乎品牌自身,而且关乎国家。”
就此,他提出“两结合”的观点,即企业一方面要做好奥运服务和奥运营销,在为奥运提供各种“硬件”支撑的同时,传播奥运精神,实现其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品质的“结合”。另一方面,企业要把奥运营销转化成企业的“营销奥运”。借助奥运平台,最大限度地提升国内品牌,实施强品牌战略,实现国家的强大和品牌强大的“结合”。
“奥运会是运动员拼搏的舞台,更是商家厮杀的战场,但究竟怎样的运作,才称得上真正成功的奥运营销?”金志国说,现在给出答案还为时尚早,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即便你花费巨资,拿到了奥运赞助商的门票,也并不意味着将自己的品牌与中国印简单地并肩而立,就是奥运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