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正式组织都有规章制度,作为正式的经济组织的企业也不例外。员工和企业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之外,在企业里面工作同样需要遵守企业里面的规章制度。雇主和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可以说这是除国家法律法规之外,规章制度就是企业的家法。在08年初,国家把《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除,这也宣告从此以后,只能依照企业的规章制度来对职工进行奖惩。可见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以上内容已经明确告诉员工和企业,规章制度必须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公示、协商和认可,缺一不可,切记四项内容。
而到如今还有很多企业在我行我素。比如关于2007年的年终奖的问题,明明在企业的奖金发放办法以及相关规定里有明确的时间和发放的标准,但是还是有很多企业不发放和少发。这些其实都是在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还有很多企业的规章制度,只有几个老板知道,员工不知道。甚至员工手册不发放给员工,说是怕员工研究后闹事。还真的是蛮好笑的事情。
因此,企业在做规章制度的时候,老板一定要认真对待;员工要好好学习;HR部门必须多学习劳动合同法法律法规。必须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必须让员工签字认可;当前,很多企业输官司就输在规章制度不严密上,因此提醒HR朋友们注意。劳动者朋友们一定要保存好自己在公司里面上班的证据,防止万一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时候没有证据。在规章制度中主要包括公司的日常管理制度,但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包括在内,同样不需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和协商。主要是指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假如企业不再重视企业规章制度的问题,你的企业很有可能因为规章制度不严密吃掉半壁江山。现在有一部分律师在帮想离职的劳动者在做离职设计,是专门针对企业规章制度的漏洞而进行的,此你不得不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