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童装网] 犹太民族是世界历史上最会经商的民族。他们四处流散、备受迫害,却一次又一次地以“富人”的形象出现。历史上,这个忐忑不安地穿行在驱逐令和火刑柱中的民族,却好像是天然优良的造币机器。历代统治者排斥它、剥夺它,但在经济困境中,又不得不依赖它。这是为什么?这个长期以来没有土地、没有国家的边缘民族,崛起在世界民族之林,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经济力量。它的影响无处不在,这源自于犹太人的经商智慧。
法则一:为钱走四方
犹太人长期没有国家,这使他们生来就是世界公民;犹太商人没有固定的市场,这使他们生来就是世界商人。犹太商人声东击西、转战南北、广为联系,做成了一笔又一笔的大大小小的贸易。只要和犹太人做生意,谁都是朋友。
为钱走四方是犹太人天生的特性。他们不仅自己天马行空,四处奔游,贩进卖出,而且还鼓励别人这么做。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形成后,犹太人已不满足于小打小闹了。他们是四处行走,贩布帛,卖珍珠,做四方的生意,赚取八方的钱财。
一个关于犹太人的经济神话说:犹太人控制着社区的、家庭的,还有全世界的银行、货币供应、经济和商业。犹太人是真正的世界性的商人。
法则二:金钱是犹太人世俗的上帝
马克思曾经为犹太人画了一幅绝妙的肖像:“现在让我们来观察一下现实的世俗的犹太人……犹太人的世俗基础是什么呢?实际需要。犹太人的世俗偶像是什么呢?做生意。他们的世俗上帝是什么呢?金钱。 因为金钱对犹太人而言,是比天国的精神上帝更为实在的世俗上帝。对注重现实生活的犹太人而言,对必须*金钱生活的犹太人而言,是世俗上帝———金钱得以使他们的肉体生存,也只有在世俗上帝保证肉体生存之后,他们才能膜拜精神上帝,追求高贵的精神生活。
法则三:能赚钱的智慧才是真智慧
犹太人认为赚钱是天经地义、最自然不过的事,如果能赚到的钱不赚,那简直就是对钱犯了罪,要遭上帝惩罚。犹太商人赚钱强调以智取胜。犹太人认为,金钱和智慧两者中,智慧比金钱重要,因为智慧是能赚到钱的智慧,也就是说,能赚钱方为真智慧。这样一来,金钱成了智慧的尺度,智慧只有化入金钱中,才是活的智慧,钱只有化入智慧之后,才是活的钱;活的钱和活的智慧难分。
法则四:瞄准女人
犹太经商法公理之一:“瞄准女人”。 犹太人行商4000年,总结出两条不证自明的公理,其中第一条就是:瞄准女人。对于这一“公理”,犹太人毫不怀疑。犹太5000多年的历史告诉人们:男人工作赚钱,女人使用男人所赚的钱,这样维持正常的生活。所谓经商法,就是要席卷别人的钱。所以不论古今,或者何处何地如想赚钱,就必须攻击女人,来夺取她们所持有的钱,这就是犹太人经商的公理,所以“瞄准女人”就成为犹太人经商法的格言。
法则五:瞄准嘴巴
犹太经商法公理之二是瞄准人们的嘴巴。 这是庸俗的凡人也可以做的生意。 按照犹太人的说法,所谓“嘴巴”生意,是同吃有关的生意。
小而言之,犹太人主张经营蔬菜店、鱼店、酒店、杂货店、米店、点心铺及水果店等,因为做这些生意一定会赚钱。大而言之,犹太人主张开饭店、酒吧、夜总会等。
法则六:78:22法则
在自然法则中,有一个78:22法则,在漫长的经商生涯中,犹太人发现这个自然法则与一些商业经营活动有着天然的内在联系,这就是78:22法则。
首先,让我们画一个边长为10cm的正方形,再做一个内切圆,然后计算一下它们的面积,你就会发现,一个面积为100的正方形,它的内切圆的面积是78.5,其余面积为21.5。因而“78:22”是一个“规矩方圆”中不可逾越的法则,在人体中,水的比例为78%,其他物质占22%。
犹太人把这条法则作为从事一切商业活动的基础,作为一个总的指导原则。正是因为有了这条根本法则,所以犹太商人做起生意来,总是左右逢源,得心应手。
也许有人会问,你们在商业运作中,是如何运用这个78:22的法则,去赢得优势的呢?这个78:22法则,在犹太商人手里,主要是一个用来把握全局的指导原则。
法则七:赚而不是攒
商人,是以经商赚钱为天职。立足于赚,说的就是商人的天职所在。
自大流散以来,作为其寄居城市的独特生存状态,犹太民族基本上保持了一个商人民族的身份。尽管他们一再被剥夺得两手空空,但在任何一个社会,只要有那么一段不很长的和平时期,犹太人就可以由商业活动,由同钱打交道而迅速崛起。这犹如沙漠中一棵晒干的种子,只要一场小雨,就会马上萌发而蓬蓬勃勃地生长起来。
立足于赚,是犹太商人不可动摇的信念。
财富是赚来的,而不是*省吃俭用积攒起来的。
犹太商人大都有白手起家的传统,至今世界上著名的犹太富豪中,不少不过二三代人的历史。但是,他们没有*攒小钱致富的传统。
犹太人是一个酷爱智慧的民族,犹太商人也是非常善于以智取胜的商人,而用攒钱的方式积累财富的方式,他们认为不可取。
法则八:堂堂正正的精明
须知,商场如战场,机会稍纵即逝。当其他民族的商人,还在为了自己是否会显得过于精明而瞻前顾后拿不定主意,甚至将那个精明的点子搁置一旁的时候,他们同犹太商人的距离就拉开了,他们败在犹太商人手下,也就是必然的了。
犹太人在商场上,绝对容不得模棱两可、马马虎虎。特别在商定有关价钱时,他们非常仔细,对于利润的一分一厘,他们计算得极为清楚。犹太人因为心算快所以他们经常能做出迅速的判断,这使他们在谈判中镇定自如、步步紧逼,直至大获全胜;在商场上游刃有余、坦然从容。对于犹太人来说,精于计算,是为了锱铢必究。他们不像大多数商人一样,羞于“斤斤计较”。他们认为,该攫取的利润绝不应放手。他们既要计较得清楚,又能迅速地计算出结果。把两者结合起来,是犹太人的聪明之处,也是他们善于做生意的诀窍之一。
法则九:在逆境中发财
在1800多年漂泊流离的生活中,犹太人一直处在逆境之中,在这漫长的日子里,他们学会了耐心等待,学会了低调处事做人,学会了如何在逆境中生存、发展的智慧。把这种智慧运用到商业操作中,就形成了犹太商人在逆境中发财的生意经。
法则十:一次机会,两头赢利
商业经营中的理性计算,是一个合理追求效率或者叫做投入产出比的问题。说到底,看的就是同样的投入能有多大的产出。犹太人在其经营活动中,不仅追求一个高产出,而且追求一次或一项投入,可以有多次或多项产出。
法则十一:惜时如金
犹太人经商法格言中,有一句叫“勿盗窃时间”。这句格言,既是关于赚钱的格言,又是犹太人经商礼貌的格言。所谓“勿盗窃时间”,是告诉犹太人不得妨碍他人的一分一秒时间。在犹太人看来,时间就是生活,时间就是生命,时间还是金钱。犹太人信奉“时间就是金钱”的信条。
犹太人重视时间,它的另一层意义是抓紧一分一秒可以抢占商机,争取竞争的主动权。
法则十二:*信息抢占先机
商场是个机会均等,在相同的条件之下,谁能捷足先登,抢占先机,先发制人,那么谁就能稳操胜券了。
法则十三:契约是和上帝的约定 犹太人是“契约之民”。犹太人在经商中最注重“契约”。在全世界商界中,犹太商人重信守约是有口皆碑的。犹太人一经签订契约,不论发生任何问题,决不毁约。
犹太人认为,“契约”是和上帝的约定,犹太人由于普遍重信守约,相互之间做生意时经常连合同也不需要。口头的允许也有足够的约束力,因为“神听得见”。
犹太人信守合约几乎可以达到令人吃惊的地步。在做生意时,犹太人从来都是丝毫不让、分厘必赚,但若是在契约面前,他们纵使吃大亏,也要绝对遵守。
犹太人从来都不毁约,但他们却常常在不改变契约的前提下,巧妙地变通契约,为自己所用。因为在商场上,在犹太人看来关键问题不在于道德不道德,而在于合法不合法。
法则十四:交易要讲道理
在交易中,犹太人认为,即使事先未获任何保证,也有权利要求购买的商品具有良好的品质。去购物,就是意味购买没有瑕疵的商品。就算商家在交易中,宣称“货物出门,概不退换”,一旦该商品确有瑕疵,买方仍然有权要求退货。并且,商人们也得同意退货。
在做生意过程中,犹太人很注意“交易要讲道理”这一从商诤言,可以说,犹太商人是世界上最讲道理的买卖人。其中所谓的道理,就是公平、不欺诈。
犹太人在全世界各民族中能够崛起,成为最会做生意最成功的商人,与他们的这一经商智慧取信于人大有关系。
法则十五:生意就是生意
生意就是生意,这句话的意思是,在生意场上只能遵守商业规则,除此而外,日常生活中的亲情、友情、尊老爱幼、礼让、助人等等其他的伦理道德规范都必须服从商业规则。在生意场上,一切都是商品,而商品则只有一个属性,那就是增值、生钱,一切都应该服从这个最高目的。一句话,为了赚钱,一切都可以放弃,只要能赚到钱,除了犯法的事不能干,违背合同的事不能干,其他的什么都可以去做。 正是基于“生意就是生意”这种观念,犹太人的先祖在自己的生意经中列入了这么一条:“每次都是初交”。
犹太人在经商的时候,时时不忘一条铁律:“除了犹太人之外,不信任其他的人。” 犹太金融世家罗思柴尔德家族就有一条不成文的家规:“纵然是自己的妻子或者丈夫,也要把他当外人看待,千万不可轻易信任!”不相信他人,这是犹太人经商成功的经验之一,也是他们防范买卖风险的智慧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