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政策宜适度放松
利用工业和贸易统计计算,可以发现,纺织品全年出口每下降10%,该行业的销售收入将下降6.3%,就业岗位将相应减少61万个左右。而对美国的出口每下降10%,我国的纺织行业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税收总额将分别减少187亿元、7.2亿元和5.3亿元;劳动力就业减少8.8万人。
从今年1季度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纺织、服装行业工业增加值分别同比增长12.7%、13.8%,比上年同期回落4.5和5.0个百分点。
另据1~2月的工业企业效益统计,纺织、服装等两个行业的销售收入增速同比分别降低了6.7%和4.1%;亏损企业分别增加了240家和427家;亏损企业率提高了0.7和1.6个百分点;在就业方面,两行业新吸收的就业分别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3.1万人和4.3万人。在这些行业中压力最大的应该是小型企业。统计显示,1~2月,纺织、服装行业新增的亏损企业中,小型企业分别占133和391家,小型企业新增就业减少10.5万人和11.7万人。
以上数据说明,尽管目前的影响尚未导致纺织品行业出现负增长和全面亏损,但已对相关产业的稳定发展,尤其是吸收就业能力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综合来看,在市场需求、政策调整、人民币升值、原材料价格和人工成本上涨等多重紧缩性因素的“叠加”作用下,形势发展产生的压力可能超出企业和城镇就业的承受能力。
因此,适时放松出口政策,是防止纺织品出口滑坡的关键,同样也是降低结构调整带来的成本、防止经济剧烈波动的关键。
2007年以来陆续出台的出口贸易政策,具有高密度、大力度和多手段的特点。但在这些政策逐步实施的过程中,市场等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这是调整前并未充分预见到的。因此,建议首先应放慢政策调整的节奏,不宜增加新的出口紧缩性政策,包括加工贸易和出口退税政策等。如果由于出口增长快速回落开始对国内产业造成较大冲击,应当有选择地放宽政策限制,例如加工贸易保证金实转政策等。
其次,政策目标应当相对集中,避免多重目标扰乱市场预期。减顺差的着力点,一是应当放在进口方面,可以通过开放市场、取消许多商品的进口许可管理、提供良好的进口信贷和便利化服务等措施促进贸易平衡;二是应当继续将抑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增长作为主要目标;纺织品、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事关保障就业增长和稳定的大局,不宜成为压顺差的目标。
再者,政策实施应当因地制宜和兼顾企业的承受能力。加工贸易政策调整过快和过渡期短,是企业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之一。尤其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来说,投资是建立在长期计划和对市场前景预期基础上的,短时期内频繁调整加工贸易政策,企业的收益预期会发生变化,无法在短期内对生产布局进行调整,只能被迫采取缩小规模或者转移的策略。建议调整按照省级行政边界划定政策优惠适用范围的加工贸易政策,允许沿海省的加工贸易企业就近向省内经济欠发达地区转移,以减少企业转移成本,方便企业的产品和服务配套。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企业运用对冲、调整市场目标和远期外汇市场等手段回避汇率风险的政策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