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增强,对产品安全的关注不断提高,欧盟和美国近年来分别启动了“非食品类产品快速预警系统”和“扣动扳机机制”、而且这些快速预警机制的使用频率在逐年增加。大量的警告和召回使生产企业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引发了对“中国制造的质疑”,其原因主要是我国服装生产企业对出口国相关标准缺乏了解和我国相关标准的缺失。
美国通过其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宣布召回通报,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成立于1972年,它的责任是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通过减少消费品存在的伤害及死亡的危险来维护人身及家庭安全。大量召回信息的发布,不仅使该产品的安全性受到质疑,还可能波及中国产其它产品,不利于产品的出口与销售。
美国对我国纺织品实施召回有以下几个特点:1、儿童/婴儿/少年服装式召回的主要对象(约占71%);2、含铅量超标和因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烧伤、划伤、窒息等为主要召回原因;3、家用纺织品(睡衣、浴袍、枕套)、帐篷、斗篷等的防火阻燃性达不到标准也是召回的原因之一。
美国CPSC针对被召回产品主要采取的措施有:消费者停止使用被召回产品、退款或退货;免费更换其它产品;建议免费消除危险等。
欧盟的“非食品类产品快速预警系统(RAPEX)”,是欧盟于2001年依据《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指令》修正案而设立的。2007年,欧盟非食品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中国13项纺织服装产品发出产品安全预警,实行产品召回。欧盟在召回原因上一部分与美国相同,即物理因素,主要涉及儿童类服装,主要由纽扣、绳索等物理因素引起的安全问题;另外一部分原因则与美国不同,由于偶氮、镉等化学物质引起安全问题,主要产品涉及童装、工装等。欧盟对召回产品采取的惩罚性手段根据对消费者危害程度的轻重有所不同,危害较轻的由进口商自愿撤出市场并召回,严重一点则由主管部门禁止销售,撤出市场并召回,更严重的是主管部门命令从市场撤销产品并从消费者处召回产品。2007年欧盟利用“进口检测快速反应机制”共对我国实行13启召回案件。
2004年至2007年欧美对我国纺织品服装进行召回的案件总数差不多,并且都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
欧美的快速预警机制实施非常方便,不仅使“某种产品”的生产企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引起了世界范围内对中国纺织品质量的质疑,对中外纺织品贸易的发展也产生了不良影响。就其根本原因是由于我国纺织品服装生产企业对出口国相关标准缺乏了解,同时也反映出我国相关标准的缺失,不能与国际接轨。因此,一方面,提高企业的产品安全意识,促其增加对相关标准的了解,加大研发投入从源头上确保产品质量,走品牌发展之路,并且要善于利用国际条例和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快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及时跟踪国外先进标准的动态,修改和制定我国产品质量标准以提高我国标准与国际接轨的步伐才是减少欧美使用快速预警机制的最佳途径。
安全问题似乎已成为国外对华发难的又一“借口”,希望国内相关出口企业严阵以待,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