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市所有的商业促销活动必须经过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批准,现场不得进行商品销售,不得发生噪音扰民行为。不遵守相关规定,将被依法予以处罚、扣发保证金、并终止其活动。4月17日,记者从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了解到,该局已对商业促销活动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促销活动指商业企业在进行促销宣传、路演、庆典及商业室外咨询等活动时,需占用人行道、广场等公共设施的行为。所有的促销活动必须经过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批准。促销活动申请周期最长为半年,活动仅限于节假日及公休日(开业等特殊情况单独申请)。同一地点促销活动至少间隔一周,每次不超过两天。同一周期同一地点只能进行一项促销活动,不得重叠交叉。促销活动除缴纳占道费用外,必须缴纳20%的保证金,活动结束后无违反有关规定者返还保证金。
促销活动管理规定
市执法局要求,促销活动现场不得进行商品销售;不得发生噪音扰民行为;未经批准不得悬挂巨幅、布幅、条幅及彩旗广告。促销活动须在活动结束当天拆除所有设备。凡未经市执法局批准擅自举办活动者或不遵守上述规定者,依法予以处罚,扣发保证金,并当即终止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