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童装网] 记者从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石狮办事处获悉,《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8月1日起全面强制施行。今后,3岁以内的婴幼儿服装将全部执行最高安全等级A类标准。
新规中,将婴幼儿纺织品这一定义中“婴幼儿”的年龄,从0—24个月扩大到了0—36个月。这一变化意味着,原本只需满足B类或C类要求的2至3岁儿童用纺织产品,在新标准实施后必须满足最高安全级别A类的要求。新规规定,产品吊牌上必须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含年份),并按GB18401标准要求标明产品执行的安全技术类别。
综合以上两条规定,今后3岁以内的婴幼儿服装必须有标签,标签上必须注有“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 2010”这类字样。此外,新规对甲醛含量、pH值、染色牢度、异味和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将更加严格。新加入的“致癌芳香胺的最大限定值为20mg/kg”这一条标准,已高于欧盟在2002年对“可分解22种芳香胺染料”设定的30㎎/㎏这一最大限定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