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一则名为“天猫补税已成为事实了”的消息在微博上疯转,此前关于各地天猫商家被约谈补税的消息亦铺天盖地。此后天猫针对“国税部门约谈天猫网店”的报道在官微上发表三点回应,认为国税总局从未发布对天猫商家补税的政策或通知,关于补税的说法是电商同行“有组织的谣言”,目的在于打击天猫。其后,5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坚持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指出“各级税务部门今年内不得专门统一组织针对某一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全面纳税评估和纳税检查”。
关于网店征税的传言,这并不是头一遭。早在2011年6月,武汉市国税局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淘宝女装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税430余万元。武汉市税务局指出,在武汉的淘宝皇冠级以上网店都将被纳入税收征管范围。当然,更早的提示则是在2010年7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各界均认为这是对网店征税的“前奏”。
如何看待对网店的纳税?有人认为,网店带来了庞大的就业机会,政府应当以鼓励为主。当年即有不少专家认为武汉当地税务局针对网店的征税行为,可能会导致很多优秀的网店转移至外地。应该说这种担忧并非没有道理。如果网上的税务成本比网下低,那么店铺就会往网上走;同理,武汉的网店要纳税而其他地区的网店不纳税,那么就会有很多企业愿意在外地登记。
当然,必须要指出的是,依法纳税是企业和个人的法定义务,任何在中国境内从事营业性活动都应当缴纳相关税款。之所以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税务部门没有对网店进行征税,这并不是因为网店纳税没有法律依据,在笔者看来,毋宁是由于网店的规模过于庞大,各家网店的营收也是参差不齐,要让所有的网店都缴纳税收,可能征税成本过高而得不偿失。当年武汉市税务局的征税范围只针对皇冠级以上的网店这一事实,也从侧面验证了这一点。
武汉税务部门针对皇冠级以上网店征税,这已经是4年前的事实。近几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电商的势力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销售额意味着在这其中可能有更多的征税空间,如果考虑到今年以来各地财政收入下滑这一事实,就更容易理解这一点。德意志银行曾经在年初做过测算,2015年中国的财政收入将面临1981年以来最严峻的挑战。政府总收入的增长将从2014年的14%放缓至2015年的11%,大大低于2009到2013年间年均19%的水平。去年全国一般公共财政收入仅增长8.6%,自1991年以来财收增速首次重回个位数时代。今年一季度财政收入增速更仅有约4%。
当财政收入增速下降,税务部门为完成年初预定财政收入任务时,向那些具有纳税潜力的新领域征税就是一个自然而然的想法。网店有一个非常显著的特征,就是其任何一笔交易都记录在案,在流转税为主体的商业领域,征税实在是太过于简单了。如果说在淘宝店针对个体店铺征税成本比较高,那么在天猫店里征税实在是太容易。
尽管向电商征税是法定义务,也有人说若不征税是对线下商铺的不公平,但同时还必须考虑到向电商征税的负面效果。中国网络购物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周边相关产业的发展,如快递业就是其中的典型,其带动的就业人数增长率远高于全国总水平。而且在可以看得见的未来,电子商务还会继续快速增长。是否应给予这创造了巨大就业机会的行业以税收优惠?
不妨以美国为例。美国曾于1998年通过《互联网税务自由法》,该法律禁止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对互联网进行任何征税。自该法律制定以来,美国国会已三次延长其法律期限。尽管美国参议院于2013年通过的《市场公平法案》要求,当企业通过互联网、邮购、电话和电视等渠道出售产品时,必须缴纳销售税,不过在这部法律中同时也指出,在线年销售额不满100万美元的小企业享有豁免权。根据此前的美国法律,只有当某家零售商在该州有实体店的情况下,州政府才能要求其向用户征收销售税。
如果考虑到中国商家的成本主要体现在流转税上,那么对线上商家征税会产生一个此前意料不到的后果,线上商家会承担更高的税务成本———因为线下商品更具有逃税空间,而线上商品却由于每一条都可回溯而无处可逃。此前不少媒体报道很多因为刷单而导致店铺无法承担的税务成本就是一例。当然,刷单是否可取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