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清晰地认识“营销杀手”,我们先看一下现有的市场营销,大多是一种“自杀”行为。还在用最老土的价格来竞争,总以为做了广告就是品牌塑造,用廉价的劳动力、低劣的生产资料(包括原料)制造了许许多多的“物美价廉”的商品堆积在各个渠道里,用回收不多的货款支撑着所谓塑造品牌的广告。而当银根紧缩资金链出现问题的时候,再也不能靠微薄的利润维持就只有束手就擒.
中国这样的企业太多了!
而“营销杀手”们对市场的思维方式是独特的,因为他们首先是做对的事情,选准的是蓝海,而不是血迹斑斑的红海。将营销99%的任务已经完成在推出产品之前,也就是做足了调研的功夫,准备妥当才瞄准目标,一举成功。看过《越狱》《24》的都知道,麦克为什么能够带领好几个人成功越狱?恐怖份子凭什么攻击总统的座驾?
我之所以将这些业界高手们称为“营销杀手”,毫无贬义,其实更多的还是学习的榜样,并且确实有时候和生活中的杀手有不少共同点。比如,我曾试着将这些人分类——
毒品型。我认为史玉柱堪称代表,当他一个新闻发布会宣称“征途”的问世并上市,他的顾客便席卷网游地带,一发不可收拾,几十万元的消费大有人在,而且这个消费群体还在不断壮大,让这些消费者不由自主地持续消费。据我了解,“征途”游戏并没有做太多的广告。
绑架型。将价格不菲的房子让那些坚信“居必有其所”的大多数人变相地“绑架式”消费,是房产商获取暴利的唯一途径。你今天不买,明天会涨价,媒体已经做了很多免费的广告;钱不够,借给你,于是按揭便产生了,非得让你勒紧腰带消费十年二十年。
嗜血型。这类型的一般潜伏在不是很成熟证券业,无疑哪些庄稼们就是典型的代表。他们以牺牲中小散户的利益将痛苦凌驾于弱视群体之上,来攫取惊人的暴利。这是一种富于戏剧性的特殊表现,消费者向消费者营销一种未来的价值,到底价值几许,仁者见仁智者见着,所以就出现了中小散户亏多亏少的问题。另外,还有一种就是券商可以无限制地发行一文不值的权证,今年就有券商一日获利10亿的例证。
杀戮型。这种“营销杀手”最容易在药品食品化妆品行业出现身影。当某家企业的某款产品出现一些似是而非的问题时,其最具竞争的对手便派出幕后“营销杀手”非置其死地不可,大量的负面宣传便涌现于各媒体,直到该产品封杀或者滞销。
随着中国经济的日益市场化,会出现越来越多令人眼花缭乱的“营销杀手”。还在围绕4P等营销理论运筹帷幄的企业主们,是不是该着手做些其它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