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商务部《2008年部分输欧盟纺织品监控办法》出台后,自2008年1月1日起对欧盟出口8个类别的纺织品实行双边监控管理。经过几个月的运作,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有个别企业未能遵守商务部有关管理规定申领许可证件及报关出口,申领的许可证件废证率超过商务部关于《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规范》中规定的比率或所申领的中文证未在中国海关报关使用,被商务部列入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处罚名单,暂停了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的申领资格,影响了企业出口。
为此,请各出口企业务必严格按照商务部关于《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规范》中有关规定申领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件,提高所申领许可证件的使用率,所申领的中文证务必在证书的有效期内报关出口,以保证对欧盟8个类别纺织品的正常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