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局强调,在适用《条例》和《细则》的同时,还要综合运用各项工商管理法律、法规,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查处;对违反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案件,可以适用《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进行查处;还可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其它法律法规对相关违法活动进行查处。各地在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时,对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按照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和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认定。无论违法者以什么形式、什么称谓开展传销和变相传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均可依法认定并查处。对一些公司在登记所在地未开展传销活动,而在异地设立机构开展传销活动的,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按照所查实的具体案情认定处理。对跨地域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办案机关可视不同情况,选择适当的法律法规,认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据《刑法》等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二、我国普法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全民素质有待增强从目前传销活动发生的区域来看多半集中在经济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具体又集中在县级以下城市,这就说明违法者抓住了经济不发达地区人民知识水平普遍不高,容易上当受骗的特点。这就是一个普法的深度问题,如果我们的普法深度达到这些地方,人民法律意识普遍增强的话,那么传销和其他欺骗行为将无处下手,最终达到经济的有序发展。
三、新型经营模式的概念的普及力度不够目前众多传销活动为了伪装往往打着分销、代理、特许经营的幌子,上文介绍的案例的主谋们就是以特许经营为伪装而进行欺诈行为的。通过咨询者的来信和其他多方了解,许多人对特许经营的概念还很是模糊的,这就使欺诈者有空可钻。
关于特许经营与传销的区别请大家参考免费特许培训中的具体内容。
希望广大民众能自觉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警惕,不要让类似于本案的传销活动继续扰乱市场,危害大众。我们相信随着国家对打击传销力度的不断加强,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终将会杜绝此类违法活动,创造出更加完善有序的市场环境。
什么样的人适合做SOHO一族?
1.你须是一个能主动工作的人,在没有外界压力的情况下也能及时地完成手头的事情。
2你应该是一个能够独立完成工作的人,能在没有同事协助的前提下开展工作。
3.必须是一个做事计划性很强的人,懂得维持工作与生活的平衡,不会因为在家工作而导致生活秩序大乱。
4.能够控制工作的进展程度。
5.你应该是一个善于解决问题的人。
6.拥有管理事务的能力。假如你对行政、财务、行销等方面一窍不通,就得考虑一下自己去学习相关知识或是请人代为处理。
7.具备出众的专业能力。没有专业知识与能力就等于缺乏竞争力,根本不可能有所作为。
8.良好的人际关系与资源。你最好有3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资深的工作者最适合从事SOHO。
9.幕后的支援--财力。钱虽不是重要的因素,但也是不可或缺的支持力,有稳定的财力作后盾,会使你创业的初期无后顾之忧。
10.有精良的工作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