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缝纫机产品供求走向了两个极端:一方面,技术水平低、档次低、附加值低的产品过剩;另一方面,技术含量高、档次高、附加值高的产品相对供不应求,仍需进口。我国出口的正是那些中低档产品,以价格优势广种薄收。至今仍有不少企业盲目地将资源投入到低附加值产品的生产中,千军万马挤一条独木桥,所谓“新产品”开发,已演变成部分企业的相互抄袭。这种跟随式战略换来的便是独创性技术和重大产品的严重缺失。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缝纫机行业应走出低水平循环的怪圈。
今年是缝制机械行业规范市场秩序年,行业一直倡导企业保护知识产权,一方面鼓励企业通过申请专利等手段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在行业中倡导一种尊重知识产权、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健康风气,同时对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的企业进行帮助教育,如拒绝其参加CISMA等行业具有权威性质的展会,以在行业中起到警示作用。
但是,仅有协会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良好秩序的形成最终要归结到法制力量的保障和支持,对抄袭、仿冒他人知识成果的恶劣做法进行严厉打击是题中之义。
专家指出,政府或立法机构,应该援用普遍性的打击假冒伪劣等法律的原则基础上,专门制定一些防止我国缝制机械行业在低水平基础上大打“价格战”等恶性竞争的法规,作为大力整顿缝纫机市场的法律依据。工商部门应当对这样的工厂采取吊销营业执照等惩罚手段,媒体及时披露这方面的情况,严格阻止此类企业再次混入缝纫机械行业。
当“抄袭”不再被认为是“必然”,而成为“过街老鼠”时,或许,缝纫机行业的强国之梦才能离得更近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