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银行,2006年10月18日人民币汇率交易美元对人民币外汇折算价为1美元兑7.9085人民币,所以2006年11月份进出口货物关税率计算将按1美元=7.9085人民币。望有进出口业务棉花和纺织企业注意。
按照海关总署2005年10月31日公布的2005年第53号公告,每个月进出口货物所征收货物税率所适用汇率为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第三个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采用第四个星期三)中国银行的外汇折算价(简称中行折算价)。其中,人民币对港元、美元、日元和欧元的中行折算价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前一日的收盘价相同。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005年7月21日19时起我国开始实行浮动汇率制度,当日美元对人民币交易价格调整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
下图为汇率制度调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