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合作细则:
1、 合同期:“特许经营店”合同期为壹年;合同届满,乙方需续约,必须在约满前50日向本公司提出。
2、 货品价格:本公司要求各经销商按全国统一零售价销售。
3、 发货:货品由本公司物流部门按照加盟商参加公司每年两季的产品订货会或公司发送样品所订产品品种及数量发货,或者由公司物流部统一配送,客户在收到货后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填写补货单或换货单由本公司安排补货和协助换货。发货期为每季开季前开始,即春/夏为二月下旬,秋/冬为八月下旬,发货的运费及保险费由加盟商承担。
4、 货款及加盟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加盟商必须向我司交纳保证金(根据所在城市及地区有所区别,合同期满予以退还)。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特许加盟商必须根据店面大小交纳单个加盟店/柜开业首批配货(包括货架费用)春夏装不得少于人民币6万元,秋冬装不得少于人民币8万元;同时,在季中必须经常保持有足够货款在本公司帐上,以备日后能及时发货之用。
5、 退货:根据发货路途远近,双方商定换货期限,一般为45天(以发货单日期为准),首批公司配货换货率100%,补货或订货产品换货率15%,配饰产品及特价产品无换货率。
6、宣传:本公司会于每季开季所制宣传书和海报,定量免费提供给各特许经营商,若增加数量和超出尺寸,则按成本价收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