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七波辉法务团队配合下,山西临汾市曲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某商场查处一批由七波辉(杭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仿冒产品,当场对涉事产品进行收缴,并将依法对涉事主体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七波辉”、“7-PE”、“七波辉旗帜标”均为我司注册商标,并早在2013年就已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进行保护。
在本次被查处的仿冒产品当中,涉事主体七波辉(杭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公然在外包装、鞋盒、产品、吊牌上显著印有“商标持有人:七波辉(杭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字样,违法使用“七波辉旗帜标”、使用山寨谐音商标名称“7-QIBOFEI”,并在全国各地进行大范围销售系列产品,谋取非法利益。该仿冒行为极大损害广大消费者权益,也严重侵犯了我司知识产权,损害我司形象,并触犯国家专利法、商标法及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与此同时,针对七波辉(杭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长期恶意侵权行为,七波辉法务团队除积极配合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打击以外,也正逐步推进对该企业仿冒侵权的法律责任追究,目前已对该侵权企业及其各地相关销售网点在全国范围内提起司法诉讼,各地法院即将陆续依法开庭审理。
合规经营、良性竞争是七波辉一直遵守的商业和道德底线,在此我们倡导大家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抵制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青少年鞋服行业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未来,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对仿冒行为予以坚持不懈的严厉打击,维护消费者及广大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