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已有近300个市、县开展针对未成年保护试点工作,江苏等8个省份实现试点工作在地级市全覆盖。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意见》抓住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和健全救助保护机制这两个重点环节,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安排和系统性的顶层制度设计,主要有以下突破性内容:一是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依法提出加强家庭监护监督指导的政策措施,对于厘清家庭和政府的责任,督促外出务工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二是依法设计了包括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环节在内的救助保护机制,弥补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政策短板,有助于遏制侵害留守儿童权益、冲击社会心理底线的极端事件发生;三是依次明确家庭、政府、学校和社会责任,构建家庭、政府、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的关爱服务体系。
据介绍,民政部自2013年6月推动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目的在于推动构建以家庭监护干预为核心的新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探索建立“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调查评估、帮扶干预”工作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此外,民政部去年已启动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在全国101个县、1000个村推动形成以市、县儿童福利机构为骨干,以乡镇、村(居)委会为依托,以村(居)儿童福利主任、儿童福利督导员为工作力量的基层儿童福利工作体系。
下一步,民政部将以落实《意见》为契机,统筹推进政策措施、保护机制、服务体系、工作力量和资源配置等方面整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