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规定,护照上的姓名必须与公民证明或出生纸完全相同,不能再像过去一样,参考申请人另外提出如卑诗驾照等辅助证明就可添加英文名字;有意在护照上增加英文名字的华裔移民必须留意。
根据新规定,若想以不同于公民证书上的名字申请加拿大护照的人士,必须先向省生死注册处(BC Vital Statistics)依法申请改名,并更改公民证书上的名字,凭着新发出的公民证书,才能申请有新姓名的护照。
许多移民参加入籍宣誓后,均想取得一本加拿大护照,有一部分移民在申请护照时,会希望加上本来不在公民证书上的英文名字,方便说英文人士称呼,并增加融入感
移民业者认为,申请公民证书的过程繁复,等待时间漫长,甚至可能要等上半年以上,对于想加上英文名字,以利融入本地生活的华裔移民影响非常大,建议想添加英文名的申请人尽早开始准备
移民部发言人Jean-Bruno Villeneuve指出,移民部改变护照姓名规定,是加拿大政府为了进一步保护国人身分,避免遭到盗用,同时也为提防有人假身分,取得加拿大国籍
他并说,在新例实施之前,护照办事处确实不要求护照上的姓名必须与证明公民身分的公民证书完全一致,会接受申请人提出其他辅助证件的证明,例如驾照,但有时会出现公民证书、护照上的姓名不同,造成混乱,若政府单位想查核身分,也增加了困难
护照办事处已在网站上公告:“从2014年10月20日开始,护照上的姓名必须与加拿大公民身分证明上的姓名相同。”有关规定适用成人及16岁以下的儿童
以本地出生人士为例,证明他们是加拿大公民的证件是出生纸,若是儿童,新规定要求儿童的护照姓名,必须完全与出生纸相同,一个字不差。至于若有成人想在申请护照时,登记有别于出生纸姓名上的名字,则必须经过合法改名程序,先更改出生纸上的姓名,才能申请新姓名的护照
卑诗列治文护照办事处人员指出,很多移民并不知道,公民证书上的姓名以及出生纸上的姓名,均可以申请更改,但她提醒,所有姓名更改均必须先向省生死注册处申请,在合法更改姓名后,该处即会发出新姓名的出生纸,或是向移民部申请新姓名的公民证书。
除了新入籍申请护照的姓名规定改变外,护照办事处亦修改因为婚姻关系改变而增加或欲移除姓氏的规定,申请人必须取得婚姻证明,才能要求更改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