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而易见的原则
卖场内所有商品都必须让顾客看清楚,并让其作出购买与否的判断。要做到商品陈列使顾客显而易见,要做到:第一,商品要正面对顾客,特别是商品的价格标签要正面面向顾客,POP吊牌制作清楚,摆放准确;第二,每一种商品不能被其他商品挡住视线;第三,货架下面不易看清的陈列商品,可以向后倾斜式陈列,方便顾客观看。
伸手可取的原则(易拿易放原则)
在陈列商品时,与上隔板之间应留有3-5厘米的空隙,让顾客的手容易进入,并方便放回原处。
满陈列原则(满架满放原则)
货架上的商品必须要经常、充分地放满陈列,给顾客一个商品丰富的好感觉,从而吸引顾客购买,同时减少内仓库存,加速商品周转。
先进先出原则
●当商品第一次在货架上陈列后,随着商品不断地被销售出去,就要进行商品的补充陈列,补充陈列的商品要依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来进行。
●陈列方法:先把原有的商品取出来,然后放入补充的新商品,再在该商品前面陈列原有的商品。此方法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顾客买到商品的新鲜性。
关联陈列原则
将同类别关联性商品或不同分类但有互补作用的商品陈列在一起,以方便顾客购买。注意,对关联性商品,应陈列在通道的两侧,或陈列在同一通道、同一方向、同一侧的不同组货架上,而不应陈列在同一组双面货架的两侧。
同类商品纵向陈列原则
同类商品在要垂直陈列(即竖式陈列),避免横式陈列。其好处是垂直陈列会使同类商品呈一个直线式的系列,体现商品的丰富感,会起到很强的促销效果;同时,同类商品垂直陈列会使得同类商品平均享受到货架上各个不同段位的销售利益,从而避免因横式陈列而使同一商品或同一品牌商品都处于一个段位上,带来销售要么很好,要么很差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