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童装网] 考虑到纺织服装品没有保质期,新规范实施后许多企业的库存品将面临无法在市面上销售的问题,为此,决定将正式实施时间延后一年至2012年8月1日。
“此次工信部决定将新规范延期一年实施,首先利好的就是此类企业。”绍兴县质检部门有关人士呼吁,纺织品企业尤其是主攻内销市场的企业,要抓紧此次新国标延期的机会,加紧“解决”库存。
新国标适用范围更大安全系数更高
“与旧版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相比,新规范的适用范围更大,安全系数要求更高。”绍兴县质监局质量和标计科的金张锦介绍,新规范主要修改了适用范围,除保留原有的服装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外,新增了“家用纺织产品”;不属于本标准范围的纺织产品目录从10类增加至13类,新增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箱包、背提包、鞋、伞”和“地毯”。此外,对婴幼儿纺织产品的强制性规范有所加强。如旧规范中婴幼儿纺织产品的定义为“年龄在24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新规范改为了“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另适用身高由“80厘米”改为“100厘米”,且要求必须在产品标识牌上注明是“婴幼儿纺织产品”。
“更重要的是,新规范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更加严格,也对检验机构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张锦说。例如其中的致癌芳香胺增加了“4-氨基偶氮苯”,总数达到24种,芳香胺的限量值必须小于20毫克/公斤。同时增加了染色牢度、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试验的取样要求等。对于婴儿纺织品的考核标准中,则新增了耐唾液色牢度以及保护婴幼儿皮肤的标准。
利用1年缓冲期企业加紧出货消化
根据旧国标,今年上半年绍兴县纺织品不合格率在4.2%,而其中染色牢度、PH值等都是不合格率中的重点。“如根据新国标规范,绍兴县纺织品不合格率将大大提高。”业内人士分析,由于内销市场急速增长,今年以来有不少纺织服装企业都面临着库存同比增长过高的问题,而本次新国标为强制性标准,即自2012年8月1日实施后,对不符合新规范的纺织产品,将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等。为此,在新国标内容公布后,让绍兴县企业一方面消化现有货物,同时另一方面开始按照新规范生产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