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根据现在国外与国内的各项压力,纺织皮革进出口出现了很多问题。之前,有报道说欧盟《关于限制全氟辛烷磺酸销售及使用的指令》(PFOS指令)将于6月27日正式生效。这标志着欧盟正式全面禁止PFOS在商品中的使用。限令实施后,我省纺织、皮革生产产品的出口企业将受到影响。这对于纺织皮革行业又是一大打击。
近日,由财政部税则委编制的《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正式出版。2008年皮革行业产品进出口关税呈现如下新特点:
1、除个别制革用的化工产品外,我国皮革行业产品最惠国进口税率已按WTO承诺完成。
2、近年来,我国加快推进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区,双边或多边关税优惠条款幅度和范围不断加大。我国对已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国家及地区的产品实施协定税率,其关税税率低于优惠税率。
3、继续保持对部分半成品革进口关税暂时下调2个百分点
4、继续对最不发达部分国家皮革产品进口实施特惠税率
5、继续对山羊板皮实施20%的出口关税
此外由于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持续走低,即使到了2009年美国对我国的纺配取消,但是丢失价格优势的纺织行业出口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所以新兴市场的开拓工作很关键。另一方面改善自身也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