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是打折后又买一送一,谁知是空欢喜一场。近日,烟台龙口市消协接到张女士的投诉,称其在某品牌童装专卖店购买服装时受到了欺骗。
该童装店促销广告称:“六一期间购童装6到8折,买一送一”。张女士感到很实惠,便在店内以7折的价格给女儿购买了一件连衣裙,结账后,她要求店主再送一件小衫,双方顿起争执。
张女士认为广告的意思是说“6到8折且买一送一”,而店主则把广告解释为“6到8折或买一送一”,即在不打折的情况下才能“买一送一”。张女士顿时急了,认为店家有欺诈之嫌,要求退还购衣款90元,但遭店家拒绝。
经消协工作人员调查,该店确实是按“6到8折或买一送一”进行促销的,只因未能在广告上详细注明促销内容,因而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其行为违反了《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及《广告法》有关规定。
经消协工作人员耐心教育,该童装店主动清除了门口的小广告,并向张女士赠送了精美的小礼品,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