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6年第1号,颁发了11项纺织机械国家标准,其中修订的2项,制定的9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改委2006年第18号公告,颁发了2项纺织机械行业标准。现将标准的主要内容简介如下:
1.GB/T 6002.12—2005《纺织机械术语 第12部分:染整机械及相关机械 分类和名称》(代替GB/T 6002.12—1987)
该部分适用于纺织工业中散纤维、纤维条、丝束、纱线及织物在漂白、染色、印花及整理工艺中机器和装置的分类和名称。
注:在染整机械中,机器与装置有所区别。大多数情况下,机器对织物处理的一致性是通过织物本身的移动获得的;而在装置中则需靠槽内液体的循环来获得。
该部分对由单元机组成的联合机和成套设备的名称未作规定。该部分不包括机器和装置之间或前、后的附属机构。该部分修改采用ISO 1506:1982《纺织机械 染整和有关机械 分类和名称》。
与1987版标准相比,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增加了4种堆置反应机的形式:条栅式、网带式、充气式和扩幅式;
——在“浸渍、堆置和反应联合使用的机器”中增加一种机器形式:常温常压平幅轧卷;
——在“柔软整理设备”中增加一种机器形式:气流柔软式;
——增加了5种染整机器的名称:直辊布铗丝光机、轧卷丝光机、圆筒状针织物丝光机、喷墨印花机和自动调浆机;
——将“煤气”改为“气体燃料”或“气体”;
——将“导辊式”改为“辊床式”;
——将“堆置和反应机”统一为“堆置反应机”;
——将“链铗丝光机”改为“布铗丝光机”;
——将“无链铗丝光机”改为“直辊丝光机”。
2.GB/T 6002.13—2005《纺织机械术语 第13部分:染整机械 拉幅定形机》(代替GB/T 6002.13—1987)
该部分规定了拉幅定形机的种类、机器特征、机器左右侧定义和尺寸表示以及基本结构的术语。该部分适用于纺织品染整加工过程中,对漂白、染色、印花织物进行拉幅、定形用的拉幅定形机。该部分修改采用ISO 5250:2003《纺织机械 染整机械 拉幅定形机术语》。
该部分与GB/T 6002.13—1987的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左右侧定义”;
——“拉幅机总长度”改为“安装长度”;
——根据GB/T 20038—2005修改了公称宽度的定义;
——将“工作宽度”分成“最大工作宽度”和“最小工作宽度”;
——“拉幅机总高度”改为“安装高度”;
——“过渡区”改为“预拉幅区”;
一—“加热区”改为“烘房”,定义改为“织物在受热状态被处理的区段”;
——“出布区”定义改为“位于烘房出布端和拉幅链换向点之间的区段”;
——增加了“针链”和“布铗链”的定义;
一—“空气过滤器”改为“过滤网”;
——“探布装置”改为“上铗探边器”;
——“未开铗或未下针自停装置”改为“脱布探边器”;
——增加了“织物克重测量、控制仪”、“网孔变形测量、控制仪”、“定形时间控制仪”、“织物宽度测量、控制仪”的术语和定义。
3.GB/T 20034—2005《纺织机械与附件 经纱筒子架 主要尺寸》
该标准给出了经纱筒子架术语并规定了其主要尺寸。
筒距P仅适用于经纱沿筒子轴向退绕的单式筒子架。对复式筒子架,P用于垂直方向,而水平方向的筒距是垂直方向筒距P的2倍。
该标准修改采用ISO 5240:1994《纺织机械与附件 经纱筒子架 主要尺寸》。该标准实施之日起原FZ/T 90083—1995《 纺织机械 筒子架 主要尺寸》废止。
该标准与ISO 5240:1994的主要差异为:将ISO 5240:1994表1中的Vl min:400改为2档:300、250,并取消表的脚注。因国际标准中最低一层筒子中心与地面之间的距离Vl最小为400,与我国普遍应用情况不符,如对Vl min规定较大,将使筒子架总高度增大,不利于人工换筒。故该标准规定筒距160≤P≤300 mm时,Vlmin=250 mm,简距P≥330 mm时,Vlmin=300 mm。
4.GB/T 20035.1—2005《纺织机械与附件 交叉卷绕用圆锥形筒管 第1部分:主要尺寸推荐值》 该部分规定了纺织工业应用的交叉卷绕用圆锥形筒管的半锥角、长度和大端内径的推荐值。该部分等同采用ISO 8489—1:1995《纺织机械与附件 交叉卷绕用圆锥形筒管 第l部分:主要尺寸推荐值》。
5.GB/T 20035.2—2005《纺织机械与附件 交叉卷绕用圆锥形筒管 第2部分:半锥角3°30′圆锥形筒管的尺寸、公差和标记》
该部分规定了半锥角为3°30′的交叉卷绕用圆锥形筒管的主要尺寸、公差和标记,并且提出了圆形筒管的特性及控制其尺寸和长度的说明。该部分等同采用ISO 8489—2:1995《纺织机械与附件 交叉卷绕用圆锥形筒管 第2部分:半锥角3°30′圆锥形筒管的尺寸、公差和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