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安全标志服装已禁售
赵小姐提到的“执行标准”是什么呢?记者了解到,该“执行标准”是我国服装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自2006年1月1日开始,没有取得相关安全标志的服装将禁售。
《规范》将纺织产品分为A、B、C三大类,对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耐水、汗、干摩、唾液)等安全及物理特性作出了明确的限制规定,并规定产品中不得有异味和使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A类为婴幼儿用品,B类为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C类为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该《规范》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市场上销售的所有服装、装饰用纺织品的吊牌、标志、标签或使用说明上,都应标注产品分类,且不得手写或涂改。
标签标准可有以下形式:
例一:产品名:尿布(婴幼儿产品)
例二:胸衣衬裙:执行标准:
FZ/T xxxxx-xxxx,GB 18401 B类
例三:休闲裤:执行标准:
FZ/T xxxxx-xxxx,C类
记者就服装安全标志问题随机采访了数名消费者,但几乎都表示平时只注意服装的质地、手感等。
·半数童装未有安全标志
记者走访了塘沽和开发区的几家大型超市及服装销售商店,发现市场中销售的各类成人服装基本标有安全标志,但在某大型超市儿童服装销售区发现,各品牌、类型的儿童服装不下20余种,其中约半数的儿童服装并未按照《规范》要求标明“执行标准”或“婴幼儿产品”字样。
以两款样式相似、品牌不同的儿童外套为例,其中一款服装吊牌上明确标明了“执行标准:FZ/T xxxxx-xxxx”字样,而另一款则没有相关标志。记者就该问题咨询了销售人员。“我也不太清楚,好多童装上都没有这个什么标准。”销售人员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