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口腔健康流行病学抽样调查于2006年结束。调查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的4个标准年龄组:5岁、12岁、35岁-44岁和65岁-74岁。
调查表明,与1995年第二次全国口腔健康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结果相比,5岁组龋病患病率下降最多,下降了11%;65岁-74岁年龄组龋病患病率增加,严重程度有所加重。
调查显示,12岁年龄组龋病患病率为28.9%,35岁-44岁的患病率为88.1%,65岁-74岁的为98.4%。其中5岁儿童97%的龋齿未经治疗,12岁组达89%,中老年人群中有78.9%至91.7%的龋齿未治疗。
此外,调查还公布了各年龄组的牙周健康状况,包括牙龈出血、牙石和牙周袋等指标。(完)
我国牙病防治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记者周婷玉、葛素表)全国牙防组被撤销,牙病防治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卫生部疾控局局长齐小秋13日在全国口腔卫生工作研讨会上说:“卫生部口腔卫生处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口腔卫生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当日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口腔健康流行病学抽样调查显示,我国5岁儿童中97%的龋齿未经治疗,12岁年龄组中达到89%,中老年人群中有78.9%到91.7%的龋齿未治疗。调查还表明,牙周疾病各种指标呈现城市好于农村、女性好于男性,东部地区好于中西部地区的规律。
“我国口腔健康状况并没有随着经济的发展得到明显的改善。”齐小秋说,我国口腔保健的任务仍然艰巨,尤其农村地区急需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推广和实施切实可行的口腔健康促进项目。
齐小秋指出,卫生部疾控局口腔卫生处的主要责任就是制定国家在牙病防治方面的规划、政策,负责全国牙病防治管理工作。原由牙防组承担群众性牙病预防保健的有关技术工作则将以委托形式交专业社团或机构承担。
据了解,新制定的《口腔卫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正在征求各方专家的意见。“这一办法的制定体现了行政部门对口腔工作的规范和管理。”卫生部疾控局副局长孔灵芝说,管理的重点内容是口腔疾病的监测、口腔健康信息的收集整理、口腔卫生宣传教育及口腔疾病预防措施的推广等。同时,卫生部还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口腔保健用品功效评价标准》,以进一步规范口腔保健品的认证工作。
“随着科技的发展,声称具有功能或功效作用的牙膏、牙刷等口腔日常护理用品越来越多。”卫生部疾控局副巡视员张立说,对这些具有某种功效的产品进行科学的临床效果验证和评价尤为必要。
据悉,《口腔保健用品功效评价标准》已完成送审稿,拟提交卫生部标准委员会审查。张立指出,这一标准的推行,将引导大众科学消费,防止虚假宣传,最终促进大众口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