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爱哭、爱闹、不听话的孩子,有些家长常常采用瞪大眼睛,装出凶相,“吓唬”孩子的教育方法。一般,会用这样的话来“吓唬”--
“你你再哭,老虎听见就会来吃你!”
“你再到处乱跑,就会碰到妖怪。妖怪是专门吃小孩子的!”
“你再不听话,我去叫警察叔叔把你抓起来!”
可能这般“吓唬”会立竿见影,孩子立刻被吓得老老实实,不哭不闹了。但是,它给孩子造成的不良影响,也是很严重的。其害处至少有四:
一是会增加幼儿的精神压力丽和恐惧心理,危害他们的身心健康。许多孩子夜里常做噩梦,睡不稳,很多都是“吓唬”造成的。
二是容易形成幼儿胆小、软弱,遇事缩手缩脚、优柔寡断的性格,不利于培养他们勇敢坚强的个性。
三是会损害家长在幼儿心目中的形象。家长“吓唬”孩子的话,大多是在气头上顺口说出来的,兑现不了。久而久之,孩子把大人的话便看成了是“骗人”的谎话,再也不相信了。
四是家长顺口说出的“妖怪吃你”、“警察抓你”之类的话,不讲科学,不合情理, 不符合、法律规范,会给孩子形成错误的认识。
因此,用“吓唬”的方法教育孩子弊多益少,不如用循循善诱、说明道理的方法,更有益于孩子认识错误,改正缺点,更有益于孩子健康活泼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