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蚕丝制成丝绸服装能吸收人体排出的汗水,带走人体的热量,减少生物在皮肤上滋生的机会,所以,穿着丝绸服装使人有飘逸滑爽、舒适凉快的感觉。同时,还有利于防止湿疹、皮肤瘙痒等皮肤病的产生”,这是浙江台州市椒江区东埭村某制衣有限公司所生产的睡衣标签上的文字描述。然而在调查中,在台州椒江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却发现该睡衣的材质根本没有一丁点蚕丝的成分。
近日,椒江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对辖区某制衣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洪某在其生产的睡衣标牌的正面标注“成份:真丝65%,莱卡35%”,且在标牌背面附有详细的丝绸介绍,极易使人误认为其睡衣中含有蚕丝的成份。面对此种情境,执法人员当场按照规范的抽检程序抽取了样品,送往浙江省纤维检测所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睡衣的成份为“涤纶:92.2%,氨纶7.8%”,并没有含蚕丝的成份。
椒江工商分局经过调查认定,该生产厂家标牌上宣传的内容与实际检测相悖,是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制造成分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工商机关对该生产厂家做出了责令立即更换产品标牌,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