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20件,中国名牌产品2个、中国出口名牌1个、国家免检产品15个、福建省著名商标79件,福建省名牌产品15个、福建省出口名牌8个、泉州市知名商标60件。
■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我市商标总数达到2万件,每年新增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1件、福建省著名商标6件、泉州市知名商标10件。
继赛琪、华联之后,位于灵秀彭田工业区的利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再为石狮增添1枚“中国驰名商标”,至此,石狮企业拥有的“中国驰名商标”总数突破20枚,总量仅次于晋江,位居全省第二。
另外,福建省工商局、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公布了最新认定的257枚2005年度“福建省著名商标”,石狮20家企业的注册商标榜上有名。另有5家1999年获得“福建省著名商标”的石狮企业通过复核,6家2002年获得“福建省著名商标”的石狮企业通过复核,1家石狮企业顺利通过了“扩大保护范围”。至此,石狮企业拥有的“福建省著名商标”总数达到了79枚。
石狮企业创名牌热情高涨
近年来,石狮市委、市政府实施“六名工程”,出台奖励措施,对企业树品牌、创名牌给予大力扶持,企业品牌意识不断增强,创名牌热情空前高涨,许多企业甚至专门成立了争创名牌工作小组。来自石狮市工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商标注册总量达1万1千余件,涌现出一大批品牌商标。截至10月底,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20件其中国家工商总局认定6件,中国名牌产品2个、中国出口名牌1个、福建省著名商标79件,福建省名牌产品15个、福建省出口名牌8个、泉州市知名商标60件。实践证明,这些企业获得相关品牌认定后,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迅速增长,企业合法权益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的保护得到进一步强化。
由于在推动企业创品牌方面的突出贡献,石狮在荣膺“中国休闲服装名城”之后,今年又荣获“中国服装品牌推动大奖”,荣登“品牌中国百城榜”,彰显实施品牌战略所取得的突出成就。
2010年前全市商标将达2万件
为贯彻落实省、泉州市政府关于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的意见,《石狮市贯彻落实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工作意见》近日出台,该意见明确提出:在“十一五”期间,全市商标总数力争达到2万件,每年新增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1件、福建省著名商标6件、泉州市知名商标10件,使我市商标的注册总量、区域分布、运行状况进一步得到提升和调整。为此,市政府将每年安排3050万元,由工商部门用于服务全市商标品牌发展和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同时,对获得由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驰名著名商标享受诸多优待
按照“推荐一批、扶持一批、培育一批”的原则,我市确定纺织服装、鞋业及配套的五金和辅料、高新技术产业、电子、石化和港口综合物流、海洋产业、体育用品产业、服务业作为注册商标发展重点,抓好两个延伸,拓展三个领域,引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同时出台相关优惠措施,促进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等。
在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企业设立集团方面,我市将给予大力支持:凡是母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控股子公司3个、集团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4000万元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均可申请设立企业集团;集团母公司是农业产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的,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与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可进一步放宽到1500万元和3000万元。
对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权作为投资的,我市工商部门将允许企业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权作为非货币出资,按不超过注册资本40%的比例予以核准登记;经所有权人出具授权文件,允许企业名称中冠有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中文名称;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实施远距离监管,实行两年一次年检,第一年只需报送年检报告书,可免予年检审查;工商部门对生产型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在登记辖区内选择任何地方作为生产场所,可不办理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
■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我市商标总数达到2万件,每年新增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1件、福建省著名商标6件、泉州市知名商标10件。
继赛琪、华联之后,位于灵秀彭田工业区的利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再为石狮增添1枚“中国驰名商标”,至此,石狮企业拥有的“中国驰名商标”总数突破20枚,总量仅次于晋江,位居全省第二。
另外,福建省工商局、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公布了最新认定的257枚2005年度“福建省著名商标”,石狮20家企业的注册商标榜上有名。另有5家1999年获得“福建省著名商标”的石狮企业通过复核,6家2002年获得“福建省著名商标”的石狮企业通过复核,1家石狮企业顺利通过了“扩大保护范围”。至此,石狮企业拥有的“福建省著名商标”总数达到了79枚。
石狮企业创名牌热情高涨
近年来,石狮市委、市政府实施“六名工程”,出台奖励措施,对企业树品牌、创名牌给予大力扶持,企业品牌意识不断增强,创名牌热情空前高涨,许多企业甚至专门成立了争创名牌工作小组。来自石狮市工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商标注册总量达1万1千余件,涌现出一大批品牌商标。截至10月底,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20件其中国家工商总局认定6件,中国名牌产品2个、中国出口名牌1个、福建省著名商标79件,福建省名牌产品15个、福建省出口名牌8个、泉州市知名商标60件。实践证明,这些企业获得相关品牌认定后,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迅速增长,企业合法权益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的保护得到进一步强化。
由于在推动企业创品牌方面的突出贡献,石狮在荣膺“中国休闲服装名城”之后,今年又荣获“中国服装品牌推动大奖”,荣登“品牌中国百城榜”,彰显实施品牌战略所取得的突出成就。
2010年前全市商标将达2万件
为贯彻落实省、泉州市政府关于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的意见,《石狮市贯彻落实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工作意见》近日出台,该意见明确提出:在“十一五”期间,全市商标总数力争达到2万件,每年新增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1件、福建省著名商标6件、泉州市知名商标10件,使我市商标的注册总量、区域分布、运行状况进一步得到提升和调整。为此,市政府将每年安排3050万元,由工商部门用于服务全市商标品牌发展和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同时,对获得由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驰名著名商标享受诸多优待
按照“推荐一批、扶持一批、培育一批”的原则,我市确定纺织服装、鞋业及配套的五金和辅料、高新技术产业、电子、石化和港口综合物流、海洋产业、体育用品产业、服务业作为注册商标发展重点,抓好两个延伸,拓展三个领域,引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同时出台相关优惠措施,促进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等。
在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企业设立集团方面,我市将给予大力支持:凡是母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控股子公司3个、集团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4000万元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均可申请设立企业集团;集团母公司是农业产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的,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与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可进一步放宽到1500万元和3000万元。
对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权作为投资的,我市工商部门将允许企业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权作为非货币出资,按不超过注册资本40%的比例予以核准登记;经所有权人出具授权文件,允许企业名称中冠有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中文名称;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实施远距离监管,实行两年一次年检,第一年只需报送年检报告书,可免予年检审查;工商部门对生产型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在登记辖区内选择任何地方作为生产场所,可不办理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