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发现,很多企业改变了‘一年一签’做法,在试用期满后一般将合同期限延长2年至3年,一年以下期限的劳动合同大幅减少。”东莞市劳动局局长祈达洪介绍,《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提高,目前已达到96%,与去年年初的87.5%相比,提高了近一成。
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组10日在东莞市检查。这个珠三角的“用工大市”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企业规范用工意识日渐增强,企业普遍改变过去合同“一年一签”的做法。
东莞市共有外资企业1.5万多家,私营企业和个体户47.2万户,在劳动部门备案用工的接近有400万名劳动者。
由于流动就业的特点,以往东莞企业普遍实行“一年一签”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每年第一季度是劳动合同到期的集中时期,劳动部门在去年12月就迅速印制了1360万份合同分发给各家企业,督促劳资双方严格按照法律新签、续签劳动合同。
祈达洪说,这种做法既保证了企业用工的稳定性,又增强了劳动者的积极性。
不过由于受经济环境等综合因素影响,有些企业员工重新择业,今年前三季度,东莞市人力资源市场需求人数为63.8万人,求职人数45.1万人,分别是去年同期的1.48倍和1.46倍,显示短期内人员流动有所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