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盟对象:
1、加盟店:a.街道上之独立店面。b.商场店中店。
2、加盟柜:商场内开放空间之专柜。
二、具备条件:
1.是独立法人;单位和各人需持有国家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经营资质相关证照,或有相应合法之经营权。
2.拥有开店必须的资金(视开店营业面积而定)
加盟店:(1)80㎡约40万元、(2)100㎡-150㎡约50-70万元
加盟柜:(1)25㎡约20万元、(2)40㎡约25万元、(3)60㎡约30万元
3.加盟主身心健康,无不良记录或受刑事处罚,年满25岁以上。
4.具备与常春藤共同理念,能配合常春藤规范来经营加盟事业。
三、加盟店柜面积要求:
(1)加盟店80㎡-150㎡平方米。
(2)加盟柜25㎡-60㎡平方米。(营业地点需经公司评估核准)
四、加盟金:不收取加盟金
五、保证金:单一客户必须缴纳之履约保证金为1万元。(用来于对加盟商货款之担保与违规行为之罚扣,加盟合约自然终止时无息退还)
六、合同年限:加盟店及加盟柜皆一年。
七、经营范围:加盟店柜内只可经营常春藤授权服装及用品,一但发现在加盟店柜内经营非常春藤授权服装及用品,将扣罚保证金。经发函后未见改善,公司有权取消加盟资格。
八、公司支持内容:
1、开店前选点评估。
2、开店前加盟业主到上海进行培训。
3、卖场设计规划。
4、开店后专人指导:管理模式、管理技巧、经营模式、经营技巧。
5、提供经营手册。
6、公司给予一定的道具支持及出货奖励。
九、加盟店自负部份:
1、天地装潢、活动道具。
2、涉及工商,税务,债权,债务,及各项税金和费用。
3、店需自备电脑一台,扫瞄枪一把及一部。
4、人事费用。
5、租金费用。
6、商品。
7、水电费、邮电、各项维护费。
8、制服、包装材料、单店广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