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店铺的陈列原则
使顾客容易看得见、容易理解,是商品陈列的基本原则。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首先要加以分类展示。A、分类的基准,可以依商品种类、价格、顾客年龄层次、顾客性别、用途、色调、尺寸、设计等关联的商品应集中于同一地方展示。B、其次,要使商品能一目了然地放置于分隔的展示空间。商品区分不清楚,会使顾客产生混淆。C、再次,要尽可能地方便顾客自己寻找所需商品。具体详细的陈列原则如下:
a、整理原则;
b、细节维护原则;
c、采用统一的陈列元素;
d、要考虑适应产品的组合和多种陈列方式;
e、维护要能为产品争取到更多的陈列空间;
f、店铺的橱窗维护;
g、店铺内部维护;
h、灯光设施的维护;
i、服装款式的维护;
j、店铺其他维护:店铺内的POP贴画与宣传小册子的维护、店铺门头的维护、创意原则陈列。
2、主力商品与辅助商品
由于主力商品为顾客来店购买的目的商品,所以必须首先摆在卖场人口或者点头前,以让顾客一目了然本店确有销售其所需要的商品;其次,即使为了吸引顾客入店购物,也是必须先将顾客吸引到店门口来。
顾客上门后,大都前往主力商场,此时行经之路即为主通道,也就是顾客购物时的行走路线。如果沿线连续摆设主力商品,顾客就会顺着主通道而行,乃至最终走到店内深处、并在回程路上顺便也到辅助卖场看看,这么一来就能诱导来客充分光顾店内卖场。
辅助商品即为来客初次看见,临时兴起购买的商品。辅助商品卖场应配置于顾客购买主力商品之后的回程通道上。当然,辅助商品尽量要让众多来店顾客都能看到。
主力商品与辅助商品的配置原则:
a、主力商品卖场应从整个卖场入口或者两店门口开始布置起。
b、主力商品卖场应该面临主通道。
c、主力商品卖场必须连成一气勿间断,最好能够一路通到店内深处。
d、辅助商品卖场应配置于副通道的沿途上。
e、辅助商品卖场应尽量位于众多顾客看得见的地方。
3、合理使用店头广告
展示卡的POP广告:展示卡的广告要以促进顾客购买动机、推荐相关产品或强调特卖商品为目标。一般来说,所构思的文字应以15字为限,最好不超过3行。
卖场指引:卖场指引应使顾客可以在远距离即轻易看到何处在销售什么商品。可以在头顶上方设置予以指示用的符号。
商品说明:商品说明应表示尺寸与符号的关系,或是展示材质、构造、用途使用方法等商品知识。商品说明可以用图表加以说明,使其简单明了。
服务标语:服务标语是商店服务客人的方针和座右铭、甚至承诺。服务标语应以条例或标语方式展示,内容要简洁,一般不要超过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