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童装网】2009年1-5月,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通报预警系统(RAPEX)共通报召回55批因富马酸二甲酯超标的鞋类。其中原产地涉及中国的有40批,我国出口的鞋类被招回的数量占所有通报召回鞋类的72.7%。
自2008年10月起,法国、波兰、芬兰、瑞典和英国等国相继发生消费者富马酸二甲酯过敏事件。此后各国相继限制甚至禁止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座椅及鞋类制品上市,成为制约我国鞋类出口企业的又一大技术壁垒。
从通报的所有案例分析来看,富马酸二甲酯超标主要集中在鞋、鞋包装中的小袋。但在鞋皮革、织物衬里、鞋垫和鞋面偶有检出。最典型的为欧盟4月底通报的我国产“SARAH ZANKA”牌女鞋,该批鞋的鞋皮革衬里、鞋垫、织物鞋面、织物衬里分别被检出含富马酸二甲酯250、750、700毫克/千克,最高含量超出2009/251/EC指令中限制0.1毫克/千克的7500倍。
目前,中国鞋类年产量超过100亿双,带动就业超过600万人,年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60%,其中出口超过80亿双,中国鞋在美欧进口份额中占比均超过7成。质量与安全已成为当前中国鞋类产品头等要素,出口鞋类企业只有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确保产品品质过硬,才能切实巩固我国作为鞋类产品出口大国和强国的地位。
检验检疫部门建议出口鞋类企业:在和供应商签订原料供应合同时,在不使用有害物质的保证书中加入DMF 项目,以降低风险。必要时可要求提供原料不含DMF 之证明;积极建立有害物质管控体系,针对来料和出货特别是防潮袋等高风险产品应送权威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查,确保其不含富马酸二甲酯;筛选使用高效、广谱抗菌、无毒、符合环保要求、刺激性小的防霉剂,尽量用最少的化学药剂达到较好的防腐防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