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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传播的十大法则(二)

2009-1-3 【中国童装网】 【字体: 】 【打印进入论坛

     5、针锋相对法则
  在市场竞争中,品牌要取得一定地位,“对着干”比“更着干”更有效。更着干,只能成为前边品牌的相似者,不能真正改变消费者的选择。只有对着干,才能成为市场的丰富者和补充者。与市场领先者竞争的最好办法,就是寻找与他相对立的特征,而不是变得与他相似。宁可“对着干”拥有次要特征,也不要“更着干”拥有与竞争者一样的重要特征。所以在终端营销传播过程中,要找到竞争对手对立的特征,形成和建立与之相对立的独有特征,并无限发大这个特征。(针锋相对泛指与同行业竞争对手对着干,但如果与行业第一那就是——争对第一法则。)  
  6、针对第一法则
  若想成为第一,只有争对现有第一。要和第一对着干,看他的弱点,不追求比第一好,而是要想方设法变得与第一不同。学习第一,只是瞄准他手中的碗,针对第一,看到的却是整个市场的一口锅。
  对于一个领导品牌来说,市场上只有两种消费者,一种就是愿意购买该品牌的人,一种是不愿意购买该品牌的人。寻找对立特征,能有效地将不愿意购买对方品牌的客户吸引过来。
  比如:芦荟排毒胶囊针对市场第一品牌盘龙云海的排毒养颜胶囊提出了:一天一粒,深层排毒!用深层排毒来吸引不愿意购买排毒养颜的顾客。  
  7、品牌触点法则
  在每个于消费者的接触点上,品牌无处不在,在渠道、终端、推广等品牌接触点上给消费者建立信心,将每个接触点上与消费者的停留过程变为与消费者的沟通过程。从而转化为参与购买、体验购买的乐趣,不知不觉中产生对品牌认可和情感归属而主动习惯性购买。
  时刻理解、分析当地消费最关注最心动的信息,要让他们购买的时候感到愉悦和满足,鼓励他们正确选择。  
  8、唯一有效法则
  在品牌的具体传播上,把正确的事情做简单,把简单的事情做正确。有效的市场行为要追求简单、可复制、可传播。不可复制、不可传播的行为,不属于科学的营销范畴。 
  9、公关第一、广告第二法则
  公关第一,广告第二。在过度竞争和传播的时代,公关是太阳,广告是风,广告是对消费者的强行侵入,使消费者被动接受;而公关是对消费者的阳光照射,使消费者认为媒体在提醒他们有一种美好的产品在等待他们,能够引起消费者主动关注,对品牌产生兴趣、欲望的同时还有效的节省了传播的费用。广告影响所有人,缺乏信任,公共关系影响某些人,信任度高。
  比如:蒙牛乳业的大获成功归功于公关传播,赞助“超女”,赞助航天事业,打造中国航天员专用牛奶。这就是运用公关的成功。  
  何海洋,顶尖品牌整合营销策划机构汇聚全国50余位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公关、传播、导演、与制片专家,牢牢坚持服务成长型企业,专注于中国市场环境下的营销突围和实战创新,以丰富的市场实战经验、实效营销理论体系、精准的公关传播策略,成为中国最具创新精神和实战经验的营销策划团队之一。为100多家企业进行过品牌营销传播策划和品牌设计,创意拍摄广告片80多条,作品多次入选《中国广告实战案例》丛书,运用实效营销模式破解本土企业营销之惑,协助企业构建强势品牌,实现销售突破,堪称“实效行销的全程策略伙伴”。联系电话: 029-87802505,http://www.top-brand.com.cn,电子邮件: hehaiyang@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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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作者: 何海洋 中国营销传播网   本网整理编辑:M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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