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部吹嘘夸大连锁店数
许多总部为了招募加盟店,往往会在店数上灌水,宣称自己的加盟店高达多少家,但家数是否真的有如宣称的那么多,外界往往不得而知,如欲印证,最好的方式就是请总部提供一份所有加盟店的名单,加盟者可据此名单,实际去走访其加盟店,与加盟店主聊聊目前的经营现况如何,则可获得更真实的答案。
二、权利金一次收齐
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
三、自愿加盟式的毛利保证
能够实施毛利保证这套制度的总部,基本上都是规模比较大,而且总部能够精准了解加盟店的营收及销货金额,像便利商店一律强制打发票,而且建立起POS系统,每家加盟店卖了那些商品,毛利有多少都一清二楚,能够建立这样的机制,总部才有能力做毛利保证制度。
四、加盟总部没有注册服务标章
加盟者为确保加盟权益,在签约时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证书,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智能财产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五、要求加盟者当场签约加盟
有的总部为了快速拓展加盟店,对加盟者不仅是来者不拒、毫无筛选,甚至在与加盟者第一次面谈时,还会鼓吹加盟者当场马上签约,加盟者如果一时不察,在还没搞清楚的状况下,很容易就糊里胡涂的签约而落入陷阱。有的加盟总部,对加盟者是毫无筛选,只要加盟者缴交加盟金就可签约加盟,浮滥开放加盟,加盟者加盟之后,总部的支持辅导自然相对较少.
六、安排特定加盟店供加盟者参观
加盟者在加盟前,往往会先去观察已开业的加盟店经营状况,而总部通常也会安排一些店面供加盟者参观,而总部既然要安排,当然都会安排一些业绩特别好的店供加盟者参观,不仅参观那一家店要挑选,连参观的时段也要挑选,挑选尖峰时刻店面人潮才会多,因此,对加盟者很容易造成一些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