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2008年8月1日以后出口的商品、服装等纺织品退税率由11%调高为13%,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5%提高到11%,部分农药、涂料、松香等产品退税率取消。本次退税率调整,漳州市将有115家企业受益。
根据市国税局退税科数据检索得知,在此次退税率调整中,漳州市出口商品中没有涉及本次退税率取消的商品种类,涉及漳州市的主要是本次调高退税率的服装等纺品。漳州市共有115家企业出口涉及本次调高退税率的服装等纺品,2007年漳州市该类商品出口额为9437万美元,其中生产企业97户,涉及出口额为8722万美元;外贸企业18户,涉及出口额为715万元。2008年上半年,漳州市该类商品出口额为4445万美元,其中生产企业90户,涉及出口额为4257美元;外贸企业15户,涉及出口额为188万元。漳州市出口企业退税率增长2个百分点后,预计下半年全市将因此增加出口退税767万元,其中生产企业将增加出口退税739万元,外贸企业将增加出口退税28万元。另外,漳州市个别外贸企业也有少部分出口的竹制品涉及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2007年该类竹制品出口额为10.78万美元,2008年上半年出口额近2万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