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退税率的通知,从2008年8月1日起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原来的11%上调到13%,提高了两个百分点,此次对纺织品服装等商品退税率的调整将推动丹东市纺织服装企业的发展。
2006年以来,国家多次对出口货物退税率进行了调整,分别于2006年9月和2007年7月降低了纺织品和服装的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11%。一年多来由于出口退税率的下调,加之人民币的升值,使丹东市的纺织服装出口企业负担加重,一些盈利企业开始出现微利甚至亏损,部分微利企业发生亏损,还有一些企业亏损加重无法经营。从出口企业退税申报数字来看:2007年发生纺织品服装出口业务的企业73户,申报出口额8775万美元折算人民币66769万元;申报出口退(免)税额5043万元;其中:2007年上半年申报出口额3879万美元折算人民币30018万元,申报出口退(免)税额2471万元;2008年上半年发生纺织品服装出口业务的企业65户,比2007年减少8户;申报出口额4124万美元折算人民币29220万元,比2007年上半年增加245万美元但减少人民币798万元;申报出口退(免)税额2016万元,比2007年上半年减少455万元。由此看出退税率的降低和人民币的升值都对企业产生了影响。
经统计测算,此次对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在出口企业出口额与上年同期持平的情况下,企业将增加2%的出口退(免)税额,8-12月份将可能增加退(免)税额600多万元。出口退税率的上调和退免税额的增加必将推动丹东市的纺织服装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