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管理求创新容易招致失败
21世纪一定是以中华文化为主流的世纪,这是全球大环境造成的。21世纪提倡的是管理合理化,即“管要管到合理,做也要做到合理”。
管理如果只求创新,失败率是很高的,因为人不可以为了求新而求新。一定要合理的求新、进行必要的创新,这才是正确的。
企业不得不创新,但是创新要记住一句话――只有20%的创新是成功的,80%都是失败的。由此可见,创新的成本是非常高的,所以一定要小心,不要一味强调“变”,结果最后血本无归。
创新就是改变,这种改变需要慢慢调整,而不能急转直下,否则会让他人无法适应。任何的调整都要随着时空改变,对企业来说,创新前一定要明确自己企业的特殊性,即自己企业不同于其他企业的特殊氛围,不能说变就变,一旦变得失去了特性,大家就无法配合创新了。
◎个案研讨
商鞅变法
秦孝公支持商鞅变法。太子藏匿一犯罪王族,依法应该同处死罪。商鞅接受妥协,以太子的老师及侍卫长顶罪,分别削鼻及刺青。孝公去世,太子继位,商鞅被捕处死。
――《韩非子
变法就是创新,商鞅变法是非常著名的故事。任何创新一定要有人支持,商鞅变法的支持者是秦孝公。商鞅制定的法律是很严格的,任何人只要藏匿罪犯就同犯死罪,太子依法本应该被处死,可是因为犯法者是太子,所以即使是商鞅,也接受了妥协,以太子的老师和侍卫长来顶罪。结果等到秦孝公去世,太子继位,商鞅也因为这件事被处死,也就是所谓的作法自毙。
下面我们分析和讨论一下如下的几个问题:
如果你是商鞅,你会接受妥协吗?有更好的方法吗?
对于这个问题,大多数的中国人都会回答:“我会妥协”。所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形势永远比人强”,这些话虽然是老话,但是到今天依然有其实际意义。妥协没错,错在搞错了妥协的对象,也就是找错了替罪羔羊。试想,商鞅用太子的老师和侍卫长作替罪羔羊,本身就给自己埋下了祸根。因为这两个都是非常有影响力的人,替罪羔羊应该找那些名不见经传的、没有什么影响力或者即将死去的人,杀掉了当然也就无所谓。这其实是一种合理的不公平。
如果你是秦孝公,你会怎么办?
如果你是秦孝公,你也许会说:“发一个免死金牌给商鞅不就没事了?”这样,等秦孝公死后,一旦灾祸及身,马上将免死金牌拿出来,不就可以躲过了。其实不然,因为秦孝公不会这么做,他希望商鞅自己想办法,而不是靠他。
记住,即使上级支持你改革,在紧要关头他却不会救你。虽然每次老板都会说“你去做,我支持你。”但是,一旦发生了很大的问题,再去奢求老板的支持就会马上变得不可能。因为上级心里在想:“我支持你,你要给我好好干。结果你给我搞成现在这个样子,我还给你负责,免谈。”所以,很多事情都要从多方面去衡量,不要只从单方面去考虑。
也许你会问:“秦孝公会不会骂太子?”答案是“不会”。虽然孝公支持商鞅变法,也能接受商鞅的改革方式,但是他决不会为自己的支持负责。他不会借处斩太子来显示自己的大公无私,特权是永远存在、不可能消灭的。
如果你是太子,你会怎么办?
你也许会这样回答:如果我是太子,第一,我不会藏匿犯死罪的人;第二,如果他来找我,我一定把他送到法院去;第三,如果我真的犯罪了,我一定与庶民同罪。
这些话都是好听不好用,谁都做不到的。因为领导的对象是人,管理的对象也是人,人都是不完美的,人都是相当不理性的。
比如,太子也可以连夜将犯人送走,等商鞅来查时,不留痕迹。这也就是所谓的“事出有因,但是查无实据”,可是太子之所以那样做,必然有其不得已的苦衷,毕竟,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
商鞅变法是不是只用法而不用术呢?
商鞅确实是有点有法没有术。比如,商鞅可以在抓人前去向孝公报告:“听说太子藏匿了一个王族成员,那是一个犯法的人。我绝不相信有这种事情,您说太子会做这种事吗?”孝公肯定会回答:“以我们的皇家教养,太子不可能做这种事,你们其他人有反对意见吗?”其他人一定会装聋作哑,这是一种生存之道。
还可以派一个武功高手潜入太子府内,把那个人抓走,然后再派人去搜查,最后再去向太子谢罪。这样大家都心知肚明,也可躲过一劫。
这些都是“术”,术可以分为两种――权术和艺术。这两种术都是形式繁多,实际却很不同。从外在的形式是无法区分这两种“术”的,区分点在于它们不为人所见的内在。
商鞅懂法不懂术,有人却懂术不懂法,还有人既懂法也懂得术,却缺少形势的“势”。总之,法、术、势三者要同时运用才有效。
商鞅的牺牲,值得吗?
这个问题完全是个人的价值观的问题。到底值得还是不值得,要比较客观地来看。商鞅一心一意想把秦国治理好,他没有私心,但是最后却落得如此下场。
任何创新都要有资金、人才的支持,还要有市场的需要,最后还不能缺少上级的支持。
所以,商鞅的牺牲其实是不值得的,因为这种牺牲很愚昧。领导创新要站在不变的立场来变,才会降低风险;一个人为了变而变,就会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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