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织家居服》日前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布,于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标准规定了针织家居服的规格号型、要求、试验方法、判定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标准适用于鉴定以针织面料为主加工制成的针织家居服的品质。
家居服包括:睡衣类、家居休闲服等以家居穿着为主的产品。本标准根据美国试验与材料协会标准ASTM D4234-2001《女式成人及儿童针织晨衣、睡衣、睡袍、便服、衬裙和内衣织物的标准性能规格》起草。此标准代替FZ/T 73017-2002《针织睡衣》。与FZ/T 73017-2002《针织睡衣》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修改了标准名称,由“针织睡衣”改为“针织家居服”;
2、根据GB/T1.1-2000修订了标准的格式;
3、增加了规格型号;
4、取消了产品分类;
5、增加了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异味、起球、印花耐洗色牢度、印花耐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等指标;
6、修改细化了弹子顶破强力考核指标;
7、修改了水洗尺寸变化率分类,由按面料结构改成按原料成分分类;
8、取消了水洗尺寸变化率倒涨指标;
9、增加了水洗后扭曲率考核指标;
10、增加了水洗后质量要求;
11、增加了圆领衫的图示;
12、取消了素色产品纹路歪斜的考核指标;
13、增加了表面疵点中的印花疵点;1增加了三针机、四针机和宽紧带机的针迹密度考核要求;
14、修改细化了采样、试验条件规定;
15、修改了弹子顶破强力试验方法;
16、修改细化了水洗尺寸变化率试验方法;
17、修改细化了检验规则;
18、修改了内包装标志差错,由“按件计算”改成“按件计算不符合品等率”;
19、增加了运输和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