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开始,为规范单缸柴油机、空调器、缝纫机等36种产品出口秩序,加强出口监控,商务部对上述产品出口实行预核签章管理。相关商会对企业的出口合同进行审核,通过价格审核的合同方可出运相关产品。
今年5月26日起,上述36种商品全面取消预核签章管理,企业无需通过商会审核便可直接出口相关产品,大大提高了出口便利化水平。但相关产品出口企业仍需自律,避免低价竞争导致的贸易摩擦。
具体产品名称为:单缸柴油机、空调器、缝纫机、电动机、双筒望远镜、DVD播放机、彩色电视机、轴承、数码相机、童车、木杆铅笔、帐篷、草甘磷(除草剂)及草甘磷原药、柠檬酸、三磷酸钠、硅锰铁、硫酸二钠及其它硫酸盐、黄磷(白磷)、磷矿石(磷灰石)、天然石墨、钼及钼制品、糖精钠、扑热息痛、鲜蜂王浆及鲜蜂王浆粉、维生素C、人参、淡水小龙虾、苹果汁、烤鳗、蜂蜜、红小豆、卫生筷子、桔子罐头、大蒜、干、鲜香菇、毛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