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零食分成十大类
巧克力派每周最多吃一次、牛肉片每周最多可以吃两次……在这份由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和中国营养学会共同编制的《中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消费指南》上,零食分成了十大类,被定义为,非正餐时间食用的各种少量的食物或者饮料(不包括水)。“指南”将儿童青少年分为:“3-5岁儿童”、“6-12岁儿童”、“13-17岁儿童青少年”三类,提出零食是合理膳食的一部分,并针对孩子各自特点,提出具体的零食指导意见。
“指南”建议消费者,在选购零食的时候应多选奶类、果蔬类、坚果类食物,3-5岁的儿童睡觉前半小时应该避免吃零食,而6-12岁儿童每天吃零食一般不超过3次,吃零食的时间不要距离正餐太近,同时,它还建议儿童避免在玩耍时吃零食。对于13-17岁的儿童青少年来说,则要学会选择和购买有益健康的零食,每天食用不能太频繁。
家长:包装可否标明分级
在南京市城东的一家超市内,每天都有不少带着孩子的家长来这里挑选零食。“孩子最喜欢吃巧克力,一到周末就拉着我们来超市买。”正带着孩子采购的王女士告诉记者,虽然知道多吃零食对孩子没有好处,但不让吃又不太可能,听说现在有了零食分级,这样她就可以告诉孩子哪些能多吃,哪些要少吃,对孩子的健康绝对大有益处。
“什么时候这个分级能够在包装上一目了然呀?”在记者采访的时候,很多家长都热切地希望,零食分级能够体现在产品包装上。市民刘先生说,消费者不是专家,不可能对所有零食的好坏了如指掌,因此生产厂家最好能在包装上体现产品的级别。他举例说,就像香烟一样,类似“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语不可缺少。而这样做,对孩子也有很好的教育示范作用。
和刘先生的观点相同,冯女士也对零食分级持欢迎态度。“原先逛超市,都是顺着孩子的意思,让他挑,一买一大堆。有的时候劝孩子少吃,可因为拿不出权威的‘说法’,孩子就不听。”冯女士建议,零食级别最好能体现在食品包装上,这样家长选购时也更方便。
质监:并非强制不好推广
“在零食包装上注明食用等级。”对于消费者的建议,一位零食厂家的销售负责人显得有些惊讶。他表示,目前市场上多数零食的消费群都是青少年,如果按照分级标准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明级别,必然会影响销量,因此厂家肯定不愿意实施。在“指南”中,记者看到,薯片被划归在了膨化食品中,属于“限制食用”范围。对此,一家薯片经销商明确表示,自己肯定不会将分级的标注运用在包装上,而从目前市场销售情况看,消费者主要注意的是口味和包装,对于分级制能否改变原来的饮食习惯,他并不看好。
对于给零食分级的提法,南京市质监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他也是从媒体上知道关于《零食消费指南》的,对于消费者提出能否要求生产厂家在包装上加以明示的问题,该人士表示可能性不大,因为该“指南”仅是一种探讨,不是国家的强制规定,因此也就不可能要求企业必须执行。
本报记者陈 郁
类别
种类
饮食建议
限制食用棉花糖、膨化食品、巧克力派等 尽量少吃,最好每周不超过一次
适当食用牛肉片、黑巧克力、咖啡等
每周吃1次到2次为宜
可常食用水煮蛋、纯鲜牛奶、烤黄豆、烤红薯等可以经常食用
“指南”部分零食分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