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石狮海关了解到,近期海关总署下发2007年第36号公告,对纺织行业内外资项目设备进口减免税政策进行调整,部分设备进口将停止享受减免税政策。
根据该公告精神,2007年7月1日以后,外经贸部门所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内外资投资项目,进口所有规格的自动络筒机和喷气织机一律停止进口免税政策。但此前批准的内外资投资项目,项目单位于2008年1月1日前持有关资料向海关申请办理项目下的自动络筒机和喷气织机的有关减免税审批手续,仍可继续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2008年1月1日后海关不再受理上述内外资投资项目下进口自动络筒机和喷气织机的减免税备案和审批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