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购活动中,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是:“买的不如卖的精”。所谓“精”,就是拥有较多的信息,能够利用信息来获得交易过程中的支配权。现在我们来具体考察一位老练的生活消费品个人采购者的采购行为,看看他或她在采购过程中如何因为缺乏信息而不能实现正确的采购,即以正确的价格购买到正确的商品。
案例:乔娜是一位有点时装购买癖的时髦女青年。每逢有空闲时间,她最大的爱好就是在商业街逛时装店,各个时装店的时装风格、价格她几乎都了如指掌。此外,她还订有大量的时装杂志,巴黎、罗马、米兰、伦敦、纽约等8大时装流行中心最新发布的时装款式,她都一清二楚。虽然她的衣柜里已经挂满了各类服装,但她每次逛街仍然忍不住要购买最新款式的服装。
有一天,乔娜来到商业街,在一家服装店里发现了在服装杂志上刚刚发布的款式的时装,试穿之后,感觉非常合身。经过与商店的一番讨价还价,商店的最低出价是750元。当然,乔娜是聪明的购买者,不经过货比三家,她是不会贸然购买的。接着,乔娜又去了几家商店,发现有好几家商店里都有同样的服装。经过一家接一家的讨价还价之后,乔娜以这些商店中开出的最低价490元买下了这种服装。
过了一个月后,乔娜到外地出差,发现在当地也有与她在一月前买的一模一样的服装,可是价格要比她所在的城市便宜得多,一件只要80元。她以为她看错了,于是反反复复地又看了几遍,发现产地、面料、甚至货号都与她买的完全一样,这时她才感觉上当了。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乔娜上当的原因大致有3点:1.乔娜缺乏有关该种款式服装进价的信息和其他有关销售成本信息,难以确定正确的讨价还价目标。2.时装的成本构成信息比较复杂,相同面料、款式和做工的服装,会因为无形资本的含量,比如品牌、产地、销售商店的不同而导致价格上较大的差异,这一点已经成为商业惯例,消费者对此有很大的认同。3.时装成本构成信息的复杂性,使买卖双方形成天然的不平等,卖方拥有的信息多,可以轻而易举地欺骗买方;买方拥有的信息少,想识破卖方的骗局只能通过货比三家。但是,假如数家卖方进行了联手欺诈,消费者将更容易上圈套。比如在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设计两种情形:一是卖相同服装的商店实行价格联盟,大家的售家都一样,这样货比三家就失去了意义;二是通过将一家商店的价格标低,其余商店价格标高的手法,使价格标高的商店为价格标低的商店促销,然后销售利润按比例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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