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特许人来说 1、不容易控制和管理受许人。
2、公司声誉和形象会受个别经营不好的加盟店的影响。
3、特许经营合同限制了策略和战略调整的灵活性,在特许经营地区内企业扩展受到限制。
4、当发现加盟店店主不能胜任时,无法更换。
5、难以保证受许人产品和服务质量达到统一标准。
6、企业的核心能力可能因受许人的违约而流失。
对受许人的来说
1、必须提供用于创立和经营分店的资金、再投资资金、遣散费、补贴和用作遣散费用、失业费用、公司养老金等的保证金。
2、受许人必须与经营分店同呼吸、共生存,工作强度大,尤其在创业初始阶段;同时他还得全身心地致力于学习、建设和维持特许经营并扩展分店。
3、特许人出现决策错误时,受许人会受到牵连。
4、受许人受到了与特许人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和协议的限制和监督,缺乏自主权。
5、过分标准化的产品和服务,既呆板欠新意,又不一定适合当地情况。
6、因受许人处处服从特许人领导、听从指挥,又会使自己变得过分依赖于总部。
7、发展速度过快时,总部的后续服务跟不上。
8、需要支付加盟费并从营业额中提取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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