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市民反映:商家为吸引
消费者光顾,纷纷打出“特价促销、代金券和消费多少可以怎样”的招牌,但众多消费者在享受所谓的“让利”促销时,却遇到重重阻碍。针对这些情况,作了走访调查。
现象一:以代金券为“饵”招揽顾客
“持这个可以抵相应的现金。”22日中午12时许,记者与朋友在市内某餐馆消费,结账时,服务员给了我们两张面额为30元的代金券,上面写着持券在一个月内消费可以冲抵等额现金,每次仅限一张使用。据市民张女士介绍,她于5月份在市内一火锅店消费满300元后,得到了3张面值30元的代金券。仔细观察后发现,3张代金券上不但标注着不同的使用有效期,同时说明只有单次消费超过80元时,才能使用此券。也就是说,张女士还要光顾此火锅店3次,才能完全享受商家先前90元的“让利”。
现象二:“打折”服装不包换
商家由于资金不济,急需进行周转,服饰由于缺码,所以打折处理……市城区高升街一段,记者看到好多服饰店都打着类似的招牌。“这个多少钱?”“可不可以少点?”“有质量问题可以换吗?”一服装店里,一些市民正热情地购买着“打折”服饰。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我头次在市城区某商场买了条‘打折’的裤子,回家穿着不合适。到商场去换,却被服务员以‘打折’服装他们已经很亏本,如果要换的话就需要再添钱回绝了。”
市民声音:“让利”商品不好维权
“我头次买了件‘打折’衣服,结果去换时被回绝了。”接受记者采访时,一些市民纷纷表示“让利”商品不好维权。家住和平路的何女士告诉记者:“现在一些商家为了多获取利益,好多都会打着特价促销不讲价或是消费到好多钱可以优惠这些招牌,来吸引顾客的眼球。等到一些市民为了图小便宜上当后,商家常常会找一些客观的理由进行推辞。购买这种‘让利’商品不好维权。”
部门表态:一样按相关法律进行维权
据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这些现象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一些商家为了让自己多获取利益,采取了这种方式。针对市民反映的“让利”促销不好维权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这些问题是不存在的,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管是正价销售还是‘打折’,消费者都有权利对商品质量做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