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前夕,广州市工商局委托国家
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广州37家零售、批发企业以及个体销售的
儿童服装进行了质量抽查。商品涉及80个批次的高、中、低档儿童、婴幼儿
服装。
检验结果让人大跌眼镜,合格的只有30批次,合格率才37.5%,剔除纯标识不合格,实物质量合格率仅有52.5%。更可怕的是,竟然有17.5%的童装含有一种叫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致癌物质,该物质引起人体病变和诱发癌症潜伏期可长达20年,是《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严格禁用的纺织原料。(据《南方日报》5月30日报道)
读罢这则新闻,让人不禁联想到之前市场上被曝光的“毒奶粉”、“毒玩具”,与此次检查出来的“毒童装”如出一辙。少年儿童屡屡成为不法商贩、厂家选择侵害的对象。这些不法商人在利益、利润、金钱驱使下,连最起码的人伦道德和怜悯之心都已丧失,其行为的确令人痛恨至极。
市面上大量有毒童装的出现,生产、出售这些童装的不法商家固然难辞其咎,但某些政府监管部门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某些商家正是看准了童装从选料、加工、生产、上市等多个环节中的监管漏洞,才有机可乘。只要我们的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审批程序,对每一个环节都毫不放松,做到尽职尽责,则不会出现像这样大面积的童装抽检不合格现象。
中国有句老话说得好,叫“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大家都要为人父母,在爱护自己孩子的同时,也要想一想别人的孩子同样需要爱护。今天东家孩子穿了有毒的衣服,明天西家孩子吃了有毒的奶粉,这是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所不愿看到的。笔者呼吁,无论商家也好,监管部门也好,请多一份爱心、多一份善心、多一份责任心,别再让孩子们生存在有毒的环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