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独立董事费方域先生因公务出差、董事雷小华女士因健康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高勇先生、董事钱建忠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
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培忠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李芬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秀丽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售出部分其他上市公司
股票,使本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266.68%,达到1989万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于2006年6月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程序,并于2006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等指定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公司于2006年7月31日召开的A股股东相关会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公司于2006年6月30日同时公告了公司三大股东《关于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后由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南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和第三大股东广州市赛清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29%和9%的股份,于2006年7月至2007年2月间相继被南京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南京有有足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冻结和轮候冻结,致使公司股权转让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至今无法实施,公司股票停牌近八个月之久。2007年3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本公司A股票予以强制复牌。
目前公司董事会正积极督促三大股东尽快完成公司股权转让、实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清欠工作。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公司三大股东签订有关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文件约定,2007年6月27日公司收到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太平洋机电之母公司)代斯威特集团偿还的1600万元欠款。2007年4月16日公司接太平洋机电通知:根据上述文件内容,上述款项只有在太平洋机电受让了本公司相关股权后才能实现;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权转让尚未完成且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此,本公司保留应收南京斯威特集团的1600万元债权,列于其他应收款中,并计提了800万元坏帐准备,所收到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1600万元资金暂列于其他应付款反映。
截至报告期末,关联方南京苏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厦公司)分别占用公司下属孙公司南京东浩胶粉有限公司和南京东浩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资金分别为2300万元和600万元;2006年度,两公司已起诉苏厦公司,现经法院判决胜诉,将申请进入执行阶段。
截至报告期末,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文件约定,经债权债务清理后,斯威特集团尚欠下属上海东浩环保装备有限公司30.62万元,斯威特集团承诺归还上述款项,上海东浩环保装备有限公司已启动清欠程序。
在公司董事会的积极努力下,2006年6月28日公司三大股东就公司股权转让、股改及清欠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有关协议(详见公司2006年6月30日、7月3日公司公告),目前由于公司第一、三大股东所持本公司股权被质押、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致使上述事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正积极敦促有关股东尽快解决上述事宜,以完成公司股权转让、股改及清欠工作,公司亦将进一步采取司法诉讼等一切手段实施清欠。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由于本报告期公司售出部分其他上市公司股票,使净利润同比增长266.68%,达到1989万元,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公司累计净利润仍为盈利,公司上年中期净利润为-19,976,914.69元,每股收益为-0.056元。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李培忠
200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