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版权保护与创新型国家演讲团”来到福州。当日上午,在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李玉光的陪同下,他们走进福州的版权企业,与负责人座谈,到车间参观,向企业宣传、交流版权保护知
识。
上午九点,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司长王自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党委书记张秀平以及参加演讲的三辰集团、海尔集团、南通家纺市场、德化陶瓷市场的代表一起,首先来到新代实业有限公司。提起新代,大家都有些陌生,可是,一看见“西瓜太郎”的图标就贴在工厂的会议室中,演讲团一下就与他们拉近了距离。“西瓜太郎”是中国驰名商标,在学生的书包、文具市场具有很高的知名度,活泼可爱的“西瓜太郎”形象,不仅是商标的组成部分,本身也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卡通形象。在产品陈列室里我们看到,“西瓜太郎”的大幅卡通画幕下,数百种卡通玩具、文具、儿童生活用品琳琅满目,每一件产品都是卡通形象的衍生品。可以设想,如果没有作品作为灵魂,这些产品将会显得黯然失色。此时此地,我们充分领略到了版权在企业生存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新代实业公司副厂长、高级工程师郑成铿向演讲团介绍了他们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酸甜苦辣。新代公司有产品2000多种,拥有一批著名的卡通形象,正是靠着这些作品,他们的文具在市场竞争中,以“消除学生学习上的枯燥”为理念,得到了市场的认可。但是,侵权现象也时刻困扰着企业。盗版分子的眼睛也在盯着市场,只要有新品上市,在新技术条件下,图案很轻易就被仿冒,所以,很多新产品连展销会上都不敢拿出来。新代的卡通形象也曾被人拿到其他行业去进行商标注册,由于打商标官司需要三四年的时间,目前对这种侵权注册有些无可奈何。郑成铿深有感触地说,“在目前科技条件下,强调版权保护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内在需求,企业如果离开知识产权保护将会寸步难行。”
演讲团刚刚从青岛来到福建,在海尔集团调研座谈版权保护的情景依然历历在目。他们向新代公司介绍了海尔的成功经验:对企业作品实行版权保护很管用,海尔的“来电防火墙”手机,不但登记了文字作品的版权,还登记了美术作品版权,版权保护已经让他们尝到了甜头,卡通图标,同样可以作为作品进行登记,版权登记的时间短,范围广,保护期长,费用低,非常适合企业产品更新快的特点和占领市场的需要;企业享有自己作品的著作权,其他任何企业个人如果要使用作品,不论用于何种用途,同样要征得权利人的同意,否则就是侵权。
谈到商标侵犯著作权,演讲团的同志们说,用别人的作品注册商标,本身就是侵犯著作权,因为你的商标不能用我的作品来注册。无论在哪个行业注册使用,权利人都可以直接以侵权依法诉讼,夺回自己的权利。
10点30分,演讲团又来到了业通家居制造公司考察。这同样是一家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年产值4亿元。公司总经理助理李先生说,公司以生产家居产品为主,这些产品品种繁多,更新速度很快,一年新产品在万件左右。
在业通公司的车间里,我们看到工人们正在生产鸟型首饰盒的毛坯,到了产品陈列室,那些原来粗糙的零件已经组装成了一只只栩栩如生的小鸟,其他家居产品大到钟表、小到老式车牌,琳琅满目,应有尽有。企业作品如何更好地运用版权登记达到保护目的?演讲团一边参观企业的生产车间,一边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交流:“版权和专利不一样,它不需申请,自动产生。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的权利不受影响;但是,我们说企业作品版权登记非常重要,因为它是一个重要的事实证据,版权登记就是有作品产生这个事实发生过的证明,虽然权利归属还需进一步明确,但版权登记证是企业保护自己产品的重要武器,不但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还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了初步证据”;“版权自动产生的特点,对企业作品来说,非常有利,因为作为作品,不论是哪个行业,版权保护都可以有效覆盖,因为任何一个企业作品,不可能不和著作权发生联系;‘理论上也许不重要,实践上非常重要’,因为要否定著作权的归属,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方要负举证的责任,只有能证明与事实不符,才能撤销原作品的登记。所以,对于真正的权利人来说,登记就是确权,江苏南通就是用版权登记的办法,有效实施了对万种印花布花型的版权保护”;“相对于其他知识产权保护手段来说,对版权进行登记,并不是进行资格审查,只是做一个备案放在那里,著作权属发生纠纷时,你能拿出来,别人拿不出来,不但能有效证明权属,也降低了维权的成本。”
在新代和业通两家公司考察时,记者感觉到,在福建省版权局的指导下,他们已经具备了良好的版权保护意识。业通公司建立机制,约束设计人员既不被侵权,也不能侵犯别人的版权,否则要在经济上受到处罚。新代公司对500余种企业作品进行了版权登记,当他们发现湖北一家印刷厂盗版后,立即跨省维权,有效制止了侵权行为。现在,“西瓜太郎”从文具市场扩大到童装后,仅两三年的时间,就跻身中国十大童装品牌之列。演讲团成员,来自青岛海尔集团公司法律事业部的陈楠说:“来到福州,我们满眼看到的都是绿色,福建的版权产业也和福州的春天一样,充满了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