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服装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新生产的符合规范的服装必须标明“GB18401-2003”标识,没有取得相关安全标识的服装将禁止销售。昨日,记者在贵阳市内一些服装批发市场和小商店看见,许多商品未按要求标注产品的安全等级。 昨日,记者来到几家大型百货商场,看到出售的纺织产品,从内衣、床上用品,到针织衫、衬衣等,都有合乎规范的衣物安全标识,但一些小商店里,出售的服装产品几乎都没有“安全标”,有的床上用品标签上只标明产品的质量为棉或麻等,一位服装经营者向记者表示,没听说过衣物安全标识,衣服只要穿着合适、好看就行了。” 据了解,《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将纺织产品分为A、B、C三大类,A类为婴幼儿用品,B类为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C类则为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纺织商品的吊牌上应直接注明产品安全类别,或标明“安全等级:GB18401-2003A类”等字样,这样才属于合格产品,如产品吊牌上只写明“A类”或“B类”字样,则属于标识不规范产品,而无任何安全标识的产品肯定属于不合格产品。 贵州省纤维检验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民如购买到没有安全标识的衣物,可先将衣物送到省纤维检验局进行检验,送检的衣物若达不到标准,消费者可凭此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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